港协暨奥委会日前发布《机构管治守则》,为属会提供指引。港协检视77个属会在六大范畴的运作及管治状况,包括董事会管治、诚信管治、选拔运动员、教练及裁判员管理、会籍管理,以及一般行政事务,合共243个良好机构管治项目。立法会议员郑泳舜及港协暨奥委会副会长霍启刚认为,选拔运动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能因制度等因素阻碍运动员发展。
▲港协暨奥委会日前发布《机构管治守则》,为属会提供务实可行指引。
郑泳舜:指引对体育界长远发展非常重要
立法会议员郑泳舜今早(23日)在电台节目表示,这份指引对体育界长远发展非常重要,尤其对体育界整个中长期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起步点。他又特别关心管治架构及流程,以及运动员选拔,直言过去几年接获不少求助个案,部分运动员认为选拔安排不公,管治报告提及遴选委员会及上诉委员会,能予运动员信心,期望体育总会能切实执行,在公开及透明的方法上让运动员知道遴选准则。
《机构管治守则》建议,体育总会订定董事的最长任期和年期,例如参考国际奥委会原则,担任同一职务的任期不超过12年或16年,年龄不超过70岁或75岁。郑泳舜期望每个体育总会自我检视合适的年期,但不需定硬性规定,各体育总会亦要思考如何持续发展,吸纳多些热爱运动及专业的人士参与管治。“对一些好的人,唔好限死”,相信若热爱有关运动,都愿意作出流转。
霍启刚:体育总会列明运动员选拔准则
霍启刚在同一节目强调,每个体育总会规模及情况不同,不宜一刀切定设立硬年期或年龄指标,保留一定弹性有其重要性。他强调属会除了是港协的属会,亦是国际不同体育总会的属会,每个会都有其不同之处,各总会亦需向市民问责。
霍启刚又称,选拔运动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期望体育总会写清楚选拔准则,最大原则是运动员的成绩和潜能不可以被埋没,不能因制度等因素阻碍运动员发展,运动员选拔亦设有上诉机制,由独立人士处理,亦需要订立处理上诉的时间及流程。现时港协亦已介入不少纠纷,在推出《守则》后,希望在出现争拗前已处理好。
被问及在2027年初不达标的总会,可能会影响发放资助,霍启刚认为,因要回应公众,《守则》的罚则一定要有“牙力”,理解要推进及改进是有难度,及可能涉及改章程,及法律上需时间处理,2年是合适年期让总会处理,强调港协不是监管机构,会“拖住手”与总会一同改善,如有总会在两年后在合理原因下,与达标有轻微差距,会有弹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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