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08:13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就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发表所谓“二零二四年报告”内针对香港特区各方面情况的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表示强烈谴责,并必须严厉直斥其非。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于本年初生效,政府将推出指引予公职人员履行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于本年初生效,政府将推出指引予公职人员履行职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肆意以政治凌驾法治,一再透过所谓‘报告’干预香港特区事务。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定当继续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继续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再次强烈敦促美国认清事实,遵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发言人强调:“世界各国都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特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亦不例外。特区政府无惧任何外部势力的霸凌和威吓行为,坚决反对其干涉香港特区事务。自《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实施以来,美国继续刻意漠视香港在二○一九年发生的大型、持续、重创香港社会民生经济、无日无之的暴乱,而对《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能够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实况完全置若罔闻。广大在港生活的居民和在港经营的商户均亲身经历香港成功实现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

“事实是,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已填补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缺口,令香港社会由乱变治,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得以回复正常。香港的世界竞争力排名上升,在全球经济体中位居前列,便是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最佳实证。而随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于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刊宪生效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进一步得以完善。《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兼容互补,形成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使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并为香港特区筑牢维护安全稳定的防线,为促进良政善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防范,依法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国际商贸及投资活动需要一个稳定和体现法治的环境才能有效进行。《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使香港特区的营商环境更稳定,并进一步维护法治。以上种种都有利于香港特区的营商环境。在香港特区进行正常业务并奉公守法的人士、企业及机构不可能误堕法网。”

“条例下的‘境外干预’罪并不禁止与外国政府建立业务关系。此罪行旨在制止使用不当手段以及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意图带来干预效果。任何人都不可能因为正常的商业经营和对外交往而不自觉地违法。”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涉事人士或组织的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任何倡议某些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包括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基本法》亦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经完善的选举制度和重塑区议会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经完善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政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则,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会容许政权落入不爱国甚或出卖自己国家的人手中。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爱国者的要求和具体标准,都可以依法参加选举,并在成功获选后进入香港特区管治架构,为香港市民服务。”

“特区政府严正反驳美国所谓报告对重塑区议会的错误描述。上一届区议会的乱象在香港人尽皆知和厌恶,让区议会重回正轨,重塑区议会是有必要性和迫切性。重塑区议会是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设立多种的区议员产生方式,让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可以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的工作,能够更全面、准确反映民意。”

“在二○二三年十二月十日举行的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是特区政府完善地区治理体系、重塑区议会后的第一场全港性大型选举,让区议会制度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下非政权性谘询组织的定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意义重大。这是一场高质量的选举,整体达至公平、公正、廉洁、安全、有序的目标,充分展现优良的选举文化、突显重塑后区议会制度的优越性。”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发言人续指出:“特区政府强调所有案件(包括有关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获得应有公平审讯,都是破坏香港特区法治的行为,应受谴责。”

“特区政府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九十二条亦明文说明香港特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须得到由本地法官和法律界人士及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并由行政长官任命。所有获任命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会继续紧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建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不会损害独立司法权,香港特区司法制度亦继续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责,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依法独立作出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在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法院严格按照证据和所有适用法律判案。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对于尽责履职的特区政府官员、法官和检控官,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威吓将其列入所谓‘制裁’名单,肆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都是破坏香港特区法治的行为,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这些行为目的明显是想恐吓特区政府官员、法官和检控官,特别是恐吓法官,尝试影响他们公平公正地审讯案件,尝试影响他们作出的裁决,妨碍司法公正。发表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亦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香港特区相关人员无惧任何恫吓,定当继续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保障权利和自由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订明,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同样地,《欧洲人权公约》规定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需附带义务和责任。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香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

加强国民教育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校有责任提供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和氛围,防止政治干预或违法活动入侵校园,以保障学生福祉。国民教育一直是香港中小学及幼稚园课程重要部分,以加强学生对国情和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国民身份认同,以及培育他们成为有质素的新一代。此外,教师是学生的重要楷模,肩负知识传承、熏陶品德的重要职责,特区政府有责任确保教师的专业操守。实施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在内的国民教育,是世界各地教育当局正当合理的责任,不同地方对实施国家安全教育及培养学生国民身份认同,包括对各自的宪法、自身历史、文化、地理等知识,均十分重视。”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的基石。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学者和专上院校继续与境外和校外合作伙伴进行正常交流活动。同时,本地专上院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范围,以履行其法定责任。各院校在课程设计上享有自主,特区政府鼓励其就国家安全教育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发言人重申:“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此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连接内地与世界各地,将必继续充分发挥其作为‘超级连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香港亦会继续发挥其优势以巩固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等地位,以及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包括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特区政府会全力增强发展动能,及更积极进取地招商引才,以提升香港竞争力。事实上,香港再次获菲沙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评定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另一方面,美国在港享有重大的经济利益,美国对香港的贸易顺差过去10年约为2,700亿美元,是其全球贸易伙伴中最高,并有超过1 200家美国公司在港设有业务。这些数字显示香港跟美国两地有密切而长远的经济往来,而美国企业在香港拥有庞大的商业利益。香港的繁荣稳定必定对香港与美国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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