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丨叶刘:判刑较为宽松,证明香港司法独立,冀众人出狱后真心悔改

发布时间:2024-11-19 16:17

35+颠覆案45名罪成被告今日(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接受判刑,主脑戴耀廷判囚10年;执行初选的民主动力赵家贤判囚7年;三投三不投发起人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行政会议召集人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判刑较为宽松,亦考虑普通法原则。郭咏欣摄

▲行政会议召集人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判刑较为宽松,亦考虑普通法原则。郭咏欣摄

行政会议召集人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判刑较为宽鬆,亦考虑普通法原则,即认罪后可扣减三分一刑期,故主脑戴耀廷以15年为量刑起点,扣减三分一后判囚10年,其他列为积极参与者则判4年至9年不等,证明香港司法完全独立运作。

由于刑期无任何扣减 现判刑合理

被问到会否担心刑期过轻对社会无阻吓性时,叶刘表示自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政府提出检控,部分被告还押超过3年,而且根据今年3月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根据《国安法》判处的刑期没有任何扣减,即不能如其他犯人可按其行为良好等可扣减,因此现在判刑属合理。

可释放讯息显示香港司法完全独立

她更认为判刑可释放讯息,显示香港司法完全独立,亦考虑个别被告人情况,包括有否认罪等作决定,亦因为众人刑期不是太长,她希望众人出狱后能真心悔改,可重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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