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动纲领》公布,拟3年内完成国际海事组织减排目标

发布时间:2024-11-15 17:58

特首李家超在去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打造香港成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运输及物流局联同环境及生态局今年2月开展相关可行性研究,并于今天(15日)发表《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动纲领》,计划在未来3年以5大策略、10项行动完成国际海事组织减排目标,支持航运界绿色转型。

《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动纲领》公布

长远争取2050年前后 实现国际航运净零碳排

政府跟随在国际海事组织《2023 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下订立的减排目标,即在2030年国际航运年碳排放总量比2008年减少至少20%、目标减30%; 2040年国际航运年碳排放总量比2008年减少至少70%、目标减80%; 并在2050年前后实现国际航运净零碳排放。

此外,台当局亦订下其他目标,包括于2026年本港注册船舶的碳排放减少至少11%、166艘使用柴油的政府船队船舶有55% 转用绿色船用燃料; 于2030年,降低葵青货柜码头碳排放30%、香港注册船舶使用绿色船用燃料的比例达7%。

提5大主导的策略 10项行动及具体目标

为达上述目标,政府提出5大以绿色为主导的策略、10项行动及具体行动目标,具体行动主要包括在今年内订立《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杂项修订)条例》、于海事处设立专责小组及跨部门小组; 明年内完成制订就绿色甲醇加注的工作守则、设立“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奖励计划”、公布减低绿色燃料动力船舶港口设施及注册费用的细节及完成立法程序、订定并公布使用绿色船用燃料的船只优先使用港口设施的安排等; 到2026年,政府将划定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船所需的碇泊处和避风泊位、物色至少一个适合与香港开关绿色航运走廊的港口、推出全新资助计划、培养50名相关人才等。

政府预期,本港于2030年将为以液化天然气或绿色甲醇等绿色燃料驱动的远洋船舶,提供每年超过60次加注服务及逾20万吨绿色船用燃料。

将发展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政府已就发展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开展了多项准备工作,包括今年通过的《2024 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容许船只安全使用各种新燃料。 同时,海事处亦正就不同的绿色船用燃料制订工作守则,以期为业界提供清晰的规范及指引,并向有意在香港开展液化天然气加注的营运商提供技术协助。

政府又指,本港在发展绿色船用燃料加注方面亦面对监管法规未完善、产能短缺、技术人员经验不足等挑战。 但当局认为目前东亚中部地区尚未有大型的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本港可凭借其地理位置等优势,争取成为区内首选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的地位。

林世雄:维护香港国际航运贸易中心声誉

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运流局局长林世雄表示,《纲领》设立多重目标不但体现香港是全社会中负责的一员,多项目标超过国际组织的基本要求,亦是维护香港作为国际航运贸易中心的声誉。 他表示《纲领》反映了港府的决心,亦向业界提供了清晰的方向与行动目标,发展香港成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为绿色航运做出贡献。

运流局副秘书长陈婉雯表示,香港在2015年就成为亚洲首个强制远洋船停泊时转用低硫燃油的港口;而内地是绿色甲醇等绿色船用燃料的主要产地,香港在从内地进口及建设稳定的供应链方面具优势;香港成熟的金融系统、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信誉及紧跟国际标准的规管制度,都是香港建设相关中心的优势。

在十项行动之一的“发展绿色船用燃料加注生态圈”,贮存方面,政府计划在就青衣南一块港口用地发展作甲醇贮存库邀请业界提交意向书,并就企业进行油库改装或贮存库新建工程,提供行政程序上的协助;停泊位方面,政府将重新规划中部水域及南丫岛以南的碇泊处以便绿色船用燃料加注驳船停泊,计划在2026年内完成立法;规管方面,政府计划在今年订立相关法例、明年制定液化天然气工作守则、2026年制定绿色甲醇加注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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