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 | 自备餐盒实测购15食肆外卖,有餐厅“走餐盒”仍收包装费

发布时间:2024-11-15 11:12

首阶段管制即弃塑料餐具新法例今年4月22日实施,半年适应期今日(21日)完结。 第一阶段全面禁止食肆为顾客提供某些即弃塑料餐具,而第二阶段将禁止食肆为外卖顾客提供即弃胶杯和食物容器等。 消费者委员会今日(15日)发表《选择》月刊,公布对15间食肆进行实地考察,7成测试成功以自备餐盒完成交易。 部分食肆在顾客走餐盒仍收取外卖包装费。

7成店铺可自备餐盒 全部食肆冇折扣

消费者委员会近期对15间食肆进行了实地考察,包括5间有参与环保署“咪嘥盒食店”计划,总共进行了45次测试,结果显示其中31次(约69%)成功以自备餐盒完成交易。 然而,在这15间食肆中,有4间因食物安全及卫生等理由不接受自备餐盒。 另有11间虽然接受自备餐盒,但在繁忙时段或因容器不符合要求,未必能成功配合。 调查中发现,所有食肆均没有提供自备餐盒的折扣优惠,部分食肆仍收取外卖包装费。

在今年8月至9月平日午市繁忙时段的实测中,实测员以一般消费者身份携带可重用餐盒,前往15间食肆购买外卖,结果显示约7成测试成功,近95%实试员对食物卖相、分量、温度及餐盒整洁度等均表示满意,近9成满意食肆的顾客服务。

有食肆不接受自备容器 语气略不耐烦

在14次不成功的测试中,只有3成的实测员对体验感到满意,其中“大家乐”的职员表明不接受消费者自备容器,过程中语气略带不耐烦,被问到原因时亦没有向实试员多作解释。 其中“一粥面”在是否接受自备餐盒的指示上欠清晰,当中1间虽然在官方网站的点餐平台提供了“自备餐盒”选项,惟实试员在下单后打算到取餐处提交餐盒时,发现食物已经用外卖盒包装好,其后职员才向实试员解释公司不接受顾客自备容器。 在同一食肆的另一次实试中,收银员虽称可使用自备餐盒,惟取餐处职员却指基于食物安全考虑,不接受外来容器,形容讯息矛盾。 “一粥面”其后回复消委会,确认旗下餐厅现阶段不接受自备餐盒,并已将点餐平台上相关的错误选项修正。

而“吉野家”同样表明不接受外来餐盒的食肆,但职员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并提议以堂食形式出餐,且主动在单据上列明“饭餸分开”,方便实试员自行将食物转移到自备餐盒,值得其他食肆效法。

繁忙时段部分食肆无法保证自备餐盒要求

即使某些食肆接受自备餐盒,实际情况仍可能影响交易进行。 如在繁忙时段,部分食肆无法保证接受所有自备餐盒的要求。 “大快活”的收银员会于顾客下单后透过对讲机通知取餐处相关要求,请职员等待顾客提交餐盒后才开始备餐,令该次体验十分流畅。

另一次在“美心MX”的实试中,虽然单据上已列明“自备餐盒”的要求,惟实试员未有及时提交餐盒,5分钟后发现食物已用外卖盒包装好待取。

部分食肆走餐盒仍收包装费

此外,消费者期望选择“走餐盒”能减免外卖包装费用,但实测中发现部分食肆仍然收取包装费。 “沙嗲王”表示一般收取2元作为外卖包装费。 其中一次实试中,单据显示收取了1元外卖盒费,实试员向职员查询后,职员表示该费用实为“胶袋费”。 实试员到访“八方云集”、“牛奶冰室”、“太兴”以套餐为收费单位的食肆时,均没有自携杯子,需要用到外卖纸杯盛载餐饮,但食肆并没有收取相关费用。

另外,消委会呼吁食肆提供明确的折扣优惠,以激励更多消费者使用自备餐盒。 只有“美心MX”有推出自备餐具和餐盒的电子印花计划。 另外,5间“咪嘥盒食店”中只有“美心MX”、“炑八韩烤”、“沙嗲王”同时参与环保署“外卖走塑 餐具先行”运动,会向走餐盒或走餐具的消费者于“走塑有赏”手机应用程序活动派发电子印花。

消委会对食肆及消费者有以下建议:

食肆应容许顾客使用自备餐盒并制订有关自备餐盒的流程及清晰指引,在考虑食物安全、人流管理和运作模式等因素的同时并兼顾环保,以较灵活的方式配合自备餐盒的消费者。

食肆应于店内、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等详细列出政策、流程和限制,例如以信息图的形式图文并茂,有助提升消费者全面配合食肆的要求。

食肆应加强员工培训,确保职员能配合自备餐盒的消费者; 即使现阶段不接受自备餐盒,亦可按实际情况向消费者提供替代方案,例如以堂食出餐再让消费者自行将食物转移至自备餐盒。

消费者宜先了解食肆有关自携餐盒购买外卖的实施细节,包括容器限制等,并根据食物种类带备合适容量与数量的餐盒。

消费者应确保容器已彻底清洁及抹干,并在下单后尽快交予职员,其间亦应清楚检查单据细项,如食肆收取了外卖盒费用,应实时知会职员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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