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禁锢女童施袭勒索拍裸照,3人认罪入更生中心,另5人裁定罪成判入教导所

发布时间:2024-11-14 18:53

8名介乎15至21岁的男女,于2022年在马头围邨休憩处,讹称14岁女童偷去钻石颈链,掌掴其脸颊及拳打腹部,其后更带至公厕拍下其裸照。涉案3女早前认罪,今于区域法院判入更生中心,另5名涉案青年早前否认控罪受审,法官叶佐文今判他们罪成,分别判入教导所及监禁18至24个月。

8男女禁锢女童施袭勒索拍裸照

法官叶佐文判刑指,众被告人在深夜时趁X孤立无助之际,以不同手段欺凌X,令X在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创伤。叶官终判苏、L.Y、汤认罪后入更生中心,Y.H入教导所,曹、朱、吕判监24个月,邓判监18个月。

案情指,X于2022年4月17应汤约于马头围邨见面,遂见到本案所有被告。苏指控X偷了Y.H价值2万元的钻石颈链,其后部分被告包围X,及后L.Y连续掌掴X约6至7巴,X亦有与Y.H及汤对打,X无奈下称会赔偿2万元,期间邓擅自从X的手袋内取去500元。X欲逃走不果,遭带至公厕,苏及L.Y与X进入女厕,强行要X脱光衣服,向着X的正面全祼身体拍照。一星期后,汤致电X问何时缴付赔偿金,若X不付钱,苏和朱会将裸照放上网,X于4月28日在家人陪同下报警。X因案发事件而患上抑郁症、创伤后压力反应及焦虑症,情况严重,须接受心理治疗。

7名被告依次为苏佩仪(16岁)、吕秉毅(21岁)、Y.H(15岁)、L.Y(15岁)、曹焱(16岁)、朱栢朗(19岁)、邓子祥(20岁)、汤焯霖(16岁),同被控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及非法禁锢,苏、L.Y、汤,早前认罪。控罪指,他们于2022年4月18日与在土瓜湾水仙楼休憩处袭击X;并同日将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在违反她意愿下将她羁留。

吕、Y.H、曹、朱、甘及邓另被控勒索及刑事控吓。控罪指,他们于4月18日约至4月30日期间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1万元;另被控拍摄X的裸照及发布该等X的裸照,意图导致该X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权作出的作为,即向警方报案;邓另被控偷窃现金港币500元,而该笔款项为属于X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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