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2.8亿人民币,广东人大原副主任陈继兴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4-11-12 20:36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被指受贿高达近2.8亿人民币,今天在广西桂林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广东人大原副主任陈继兴判死缓

陈继兴在广东财政厅深耕25年,曾任厅长,任江门市委书记近1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陈继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2.78亿余元,退休之后仍受贿115万余元。

法院认为,陈继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鉴于陈继兴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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