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土地业权条例》修订草案顺利通过后,传统房地产业务模式也要适应“新习惯”。律师陈泽铭指,新例下田土厅的记录即为“最终业权”,故“二手楼”交易将变得如“二手车”买卖般简单直接,连带未来律师楼的工种也会有所改变,由现时埋首在“文件海”中翻箱倒笼查找业主,改为可专注在草拟合同及保障客户权益等程序上。
▲陈泽铭指,因为买方律师即使出错,亦可能顺利完成交易,问题或要待业主卖楼时始浮现。资料图片
查契工作量大 部分律师不愿接单
陈泽铭表示,楼宇买卖是一个少数必须经律师进行的交易,当中牵涉的查契、“睇契”要求很高、工作量大,“可能由官契开始查,每一份文件均要找正本出来,证实它是准确的。如果中间有缺契,可能又要报失,又要做誓章。”且不同于普通买卖,买家不易立即看到货品的瑕疵及问题 ,“业权出问题,普通业主是没办法发现的,全凭律师专业判断。”
不过,业主亦不容易立刻判断一名律师的专业水平。陈泽铭指,因为买方律师即使出错,亦可能顺利完成交易,问题或要待业主卖楼时始浮现,“结果很多业主请律师时,以价格为唯一考量,价低者得。但法律业界却感查契工作量大,加上承担不少法律责任,与收费并不相称,故部分律师会直接放弃不接散单。”
未来新制推行可望将买卖楼宇变得更方便,陈泽铭以“二手车”作比喻,现时在港交易二手车只需在运输署查册,找出现任登记车主,再由车主签署转让书将权益转给新车主,并更新运输署名册即可,“土地业权登记制度也想将楼宇买卖做到如此简单,最终得益的也是巿民。”不过,此举并非意味日后楼宇买卖毋须再经律师,陈指律师仍需处理买卖合同等法律程序,形容只是“律师工种需要改变”,而香港律师适应力强,相信业界已做好准备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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