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土地业权条例》在明年初料有新进展,惟剩下的“旧土地”问题,仍是悬而未决。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泽铭指,“旧土地”转用新制牵连甚广,涉及工作量庞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注册或最少须10年或以上时间,倡政府可按处理能力采用“分区制”,逐步强制“旧土地注册”以推展进度。
▲陈泽铭指“旧土地”转用新制牵连甚广,涉及工作量庞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注册或最少须10年或以上时间。
陈泽铭倡强制未登记土地转让时登记 或按地域分区分批次强制登记
翻查资料,英国早于1925年会通过土地登记法案,以“业权注册制度”进行土地登记,但当时并非强制执行。直至2002年始再订出强制土地业注册相关法例,要求全数未登记土地一旦出现“买卖”等交易,便必须登记。不过,在强制执行后,直至2022年英格兰及威尔斯仍有12%土地未注册。
对香港推行新制历程会否同样漫长,陈泽铭认为不能简单将港英作比较,因英格兰和威尔斯土地面积较香港大100倍以上,且建筑物多为低密度平房,很多更是农地和空置土地,才致买卖不多,故未能启动新注册程序。相反,香港的业权以多层住宅为主,且当中涉及不少投资者,转手率较高,“现阶段仍难估计本港需多少时间才能完成所有注册,但个人估计料要以10年以上计。”
陈泽铭补充,本港很多土地为官契,而政府租契亦超过99年以上,且港英政府时代的官契和地契条文与今日差别甚大,处理“旧土地”难度可想而知。惟他认为:“係难做,但不是不做,而是要分批按量慢慢做。”他认为政府可参考英国做法,强制未登记土地在转让时作登记,亦可考虑按地域分区,并分批次强制登记,“政府可主导登记数量,有利调整步伐。”他又重申,物业是很多巿民一生中最贵重资产,冀政府能尽快落实“业权注册制度”,“我不会低估难度,因新制影响重大,小心行事也是应该的。”
田土厅回覆指,待“新土地先行”方案落实后,政府会马上开始与持份者就现有土地的转换机制进行磋商,以期早日将业权注册制度推展至现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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