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改嫁后就未曾照顾关心,2个女儿怒了!不养53岁失智妈

发布时间:2024-11-06 10:53

妇人小萱(化名)被2个女儿指控,在她们年幼时就与父亲离异,母亲后来改嫁,从未对她们尽过扶养义务,她们均由祖母扶养成人,母亲对他们未给予扶养或照顾,全未尽到为人母之责。她们不满母亲所为,彼此也长期处于感情疏离的状态,愤而依法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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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小萱表示,对于2个女儿的主张没有意见,同意她们的声请。法官考量,小萱现年53岁,2023年所得收入为0元,名下并无财产,因为罹患失智症被安置照顾,足认她已无谋生力,又无财产足以维生,自有受人扶养之必要。

法官认,小萱当年改嫁时,2个女儿分别才2岁及4岁,没多久就因为父亲过世,她们全由祖母扶养成人,因此他们主张母亲自她们幼年时,就已经未尽扶养义务,尚非无据。

法官审酌,小萱对2个女儿未曾闻问,导致她们身心受创,小萱在他们成年前,依法本负有扶养义务,却无正当理由而未尽扶养义务,对于2个女儿疏于保护、照顾,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个女儿请求免除对小萱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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