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3度性侵女子,北市前侦查队长一审判7年

发布时间:2024-10-30 10:26

陈姓前侦查队长2023年遭指控,酒后性侵女子,检方依3个强制性交罪、1个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将陈依强制性交等4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被害女子指控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陈多次对她进行骚扰及性侵,第一次是陈与被害人餐叙后,女方因不胜酒力酒醉,陈当时叫车送她回家,却在其家中性侵得逞,第二次则是利用在车内两人独处时,强行对其性侵得逞。

2023年6月某日,陈参与庆功宴后,碰到被害人,带着酒意先以言语骚扰、纠缠,随后对被害人第三度性侵。被害女子另称,2020年9月某日,两人坐在车后座时,陈也伸出狼爪骚扰她。

另陈男对台北市政府的免职处分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法院指出,陈在2023年11月23日收到免职确定,他提起行政诉讼最后一天依法定时间是2024年1月25日,但陈却在2024年5月6日才法院提起本件行政诉讼,显逾2个月的法定不变期间,因此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