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籍渔工蒋姓男子受雇于台湾渔船,去年10月间趁船只停靠基隆市正滨渔港时非法上岸购买早餐,途中撞见一名少年后还起歹念伸手环抱,吓得少年前往报警。法院审理,认定蒋男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强制罪,判处拘役8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大陆籍渔工蒋姓男子趁船只停靠基隆市正滨渔港时,非法上岸购买早餐,途中撞见一名少年后还起歹念伸手环抱。(图为正滨渔港,中时资料照)
判决指出,身为大陆籍人士的蒋男受雇于金瑞益106号渔船,明知未取得入境许可或临时登岸许可证,不得登岸入境,却在2023年10月2日上午6时许渔船停泊在基隆市正滨渔港时非法登岸购买早餐。随后,蒋男步行至一处公车站牌前,搭讪正站在路边等待公车的少年,并趁着对方不注意双手强制环抱。
受害少年吓得连忙制止,并口头警告、拒绝,蒋男这才放手并返回渔船。后来少年愤而报警,警方循线调查,全案因此曝光;检方依涉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将蒋男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基隆地院审理,认为蒋男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并审酌蒋男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事后坦承犯行等情状,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