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酒吧邂逅正妹,她喝2杯“长岛冰茶”遭性侵2次

发布时间:2024-10-18 09:45

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与林姓友人11年10月前往台北市酒吧饮酒,期间遇到因心情不佳而与友人一起饮酒的小美(化名),四人也因此同桌共饮,席间小美只喝了2杯长岛冰茶,结束后小美与洪男一同搭车返家,洪男竟趁小美酒醉对她性侵2次,小美因此提告,洪男被依趁机性交罪,遭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111年10月18日晚间,小美因心情不佳,与蔡姓友人前往位于台北市的一家酒吧饮酒,同时洪男与林姓友人也在场。四人结识后共同饮酒,并于翌日凌晨1时46分许离开酒吧,席间小美只喝了2杯长岛冰茶。洪男随后与小美搭乘Uber先返回其住处,再搭车至小美位于新北市中和区的租屋处。

根据监视器显示,洪男于凌晨2时38分54秒搀扶已意识不清的小美进入电梯并回到她的房间。至上午10时28分30秒离开前,他在小美酒醉不省人事的情况下,趁机对小美进行两次性侵。小美醒来后察觉异常,立即报警,警方随后依线索将洪男逮捕。

小美证称,“我如何回到家没有印象了,我的蔡姓室友说他有听到发生亲密行为的声音,蔡很生气就离开了,我翌日早上醒来时身体是赤裸的,跟被告躺在我房间的床上,被告当时主动问我要不要加好友,我当时脑袋很混乱没有多想就加了,之后去厕所打理才清醒,感觉不太对,就把被告赶出我的住处。”

洪男到案后,承认当晚与小美发生了两次性行为,但坚称双方属合意性交,并非趁机性侵。他的辩护人主张,小美在酒吧离开时意识清醒,能够自行行走并输入住处门禁密码,并且能与服务生对话,因此不应认定小美在案发当时已无法抗拒。

洪男的辩护人进一步指出,小美可能因大量饮酒而出现记忆断片,但这并不代表她在当时无法表达性行为的意愿。且根据酒吧监视器录像,小美仅饮用不到一杯长岛冰茶,离开时还能自行穿戴外套、扣釦子,显示其精细动作无碍。

法官经审酌证据,认为洪男与小美素不相识,仅在酒吧偶然结识,并无深厚交情,且小美翌日清醒后发现衣衫不整,躺在自己床上与洪男一起,并无合意性交的证据。法官指出,小美的证词一致且可信,且没有虚构情节的动机,最终判处洪男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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