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夫阿豪(化名)在卖场工作时结识小他20岁的工读生小洁(化名),并在猛烈的追求下发展出不伦恋,多次在饭店、汽车旅馆,甚至邀小洁进家门在与妻子共枕的床上发生性行为;原配知悉二人奸情后,愤而提告求偿8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审理,判处小洁须赔30万元,可上诉。
▲阿豪在某大型卖场工作时认识了比他年轻20岁的工读生晓洁,经常向她倾诉与妻子感情不好、一直很想离婚。(图:shutterstock/达志)
判决指出,阿豪在某大型卖场工作时认识了比他年轻20岁的工读生晓洁,经常向她倾诉与妻子感情不好、一直很想离婚,更以资深的社会历练为优势主动追求小洁,二人顺利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不过后来东窗事发,妻子抓包丈夫阿豪出轨后深受背叛,愤而提出离婚并求偿80万元。
小洁坦承,确实与阿豪发展不伦关系,并曾单独出游去饭店和汽车旅馆发生多次性行为,也在留宿阿豪家中过夜。但小洁强调,后来已不愿继续维持这段关系,后来就和阿豪断绝了联络,却没想到阿豪竟前往她工作的地方持续骚扰,让她在压力和恐惧之下声请保护令,且已被法院审理核发。
新北地院审理,勘验3人供称,认为小洁侵害原配配偶权属实,衡酌双方社会地位、经济等情状,判小洁须赔偿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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