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是先秦时期各学派的言论汇编,《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道家之言也。据统计,《管子》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
《管子》内容博大精深,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公元前475至前221)至秦汉时期,汉初有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余10篇仅存目录。包括儒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其中以黄老道家著作最多,其次法家著作18篇。
《管子》的作者管仲是古代重要的政治家、军事家,他帮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号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管子》一书,相传即为管仲所作。
《管子》的治国思想相当丰富。在谈到王天下时指出,如果具备地大国富、人众兵强这些称王称霸的条件时,若不掌握自然发展和人心变化的规律,国家就会接近危亡的边缘。因此只有根据“天道之数,人心之变”办事,才能防止事物向反面转化。遵循天道并得人心,战争一旦爆发,“战可以必胜,而守可以必固”,“此正天下之道也。”天道与人情是管仲学派的基本哲学思想。
《管子》还谈到必须按天道办事的道理,它指出,只有掌握了天道,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成功。管仲学派还十分重视研究处理矛盾的方法,《管子》一书中提到了掌握时机是第一要素,在实践中必须避免主观主义,努力使已经掌握的条件向有利的方面转化,等等。
《管子》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突出表现为“寓兵于农”的构思,它一方面利用乡里组织中的宗法制成分作为加强团结的纽带,另一方面又通过军队的编制实行由上而下的集权。
《管子》极力强调法的作用。在《法禁》、《重令》、《任法》等篇中,都强调了法的重要性。它指出,立法的是君上,执法的是臣下,遵守法令的是老百姓。为了达到天下大治,必须“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任法》)。意思是,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
管仲学派认为,礼与法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法是指国君掌握刑赏大权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礼则是指依赖于人们的宗法道德,自觉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
管仲学派作为刚刚兴起的封建制度的设计者,颇费了一番苦心,他们提出的不同于儒法两家的封建制度的图式,虽然在战国时期难以做到,但这种礼法并用的主张却被汉代以后的封建统治者采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