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国(均化名),双方认识不久后,阿国就以交往时偷拍的性爱影片、照片,要胁并逼迫她结婚,还要当他购车的保证人。登记结婚后,才知阿国有妨害性自主、抢夺等多项前科,后来阿国更将偷拍影片上网散布,并讽刺她“XX众人干”、“老母猪站壁”,甚至还威胁对她及她的家人不利,因此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阿国恶行难改,除了未按期缴纳车贷,导致她遭贷款公司提告外,还在网路上公然散播偷拍的性爱影片与照片,提供不特定人阅览,并且在网路上辱骂她,“XX众人干”、“老母猪站壁”,还公布她的电话与姓名,让别人恶意骚扰她,导致她身心备受折磨煎熬。
法官考量,阿国未经同意,就窃拍写萱私密影片与照片,并以此作为要胁,又在网路上公开影片、照片,供不特定人得以阅览,造成小萱精神十分痛苦,且经核发保护令在案。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严重侵犯小萱隐私,导致她对双方婚姻关系感到失望,因而提起本件离婚诉讼。阿国的行为,已经逾越一般夫妻相处所可忍受之程度,在客观上显难期待任何人仍能有维持婚姻的意愿。
法官认,双方婚姻确已发生破绽,而阿国对此应负起完全之责任。因此,小萱依法第1052条第2项之规定,诉请判准两造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