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小明(化名)与小慧(化名)在2023年5月结婚,小慧却上“包养网”认识开保时捷的阿仁(化名),2人相约吃饭,后来被小明发现,直接跟阿仁表明“我是她老公,你再找她,我告你”,怎料2人还是出游甚至到摩铁发生性行为,但阿仁事后汇3万元给小慧,小明因此对阿仁提告,请求非财产上之损害6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阿仁要赔16万。可上诉。
▲新竹小明(化名)与小慧(化名)在2023年5月结婚,小慧却上“包养网”认识开保时捷的阿仁(化名),2人相约吃饭甚至到摩铁发生性行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原告小明于2023年5月2日与小慧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阿仁在“包养网”上认识小慧,明知小慧已婚,却多次与其约会,小明于111年9月以前之某日,透过小慧之手机传LINE给阿仁表示“我是她老公,你再找她,我告你”等语。小明于111年10月26日发现小慧与阿仁在新竹市东区的汽车旅馆内密会,随即向妻子询问后得知2人发生性行为。小明还取得了小慧与阿仁之间的通讯记录,显示阿仁于111年10月27日向小慧转帐3万元。
小明指控阿仁故意破坏其与小慧的婚姻关系,要求赔偿60万元。阿仁则辩称其与小慧仅为性交易关系,并否认知悉小慧已婚的事实。阿仁还质疑小明所提的通讯记录的真实性。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小明提出的证据,包括通讯记录和小慧的证词,均显示阿仁明知小慧已婚,却仍与其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对小明配偶权的侵害。法院裁定阿仁应赔偿小明16万元。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