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代理案,“行政院”翻桌宣战

发布时间:2024-08-02 08:50

台湾“立法院”新修正《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已删除委员延任条款,“行政院”却赶在新法公告前,在7月30日任命仅余1天任期的“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代理“主委”;即使“总统府”在31日公告新法内容,行政机构却开出条件,喊话“立法院”先通过“NCC”新委员人事案,再指定新法施行日期。 行政机构此举引发在野“立委”不满,痛批“政院”不尊重修法结果,无异是对在野翻桌宣战,拉高对立。

通讯传播委员会代理主委翁柏宗。 中时数据照片

▲通讯传播委员会代理主委翁柏宗。中时数据照片

自动延任条款 新法已删除

“立法院”于7月16日三读通过“NCC”组织法修正案,修正内容规定“NCC”委员任期4年,只能连任1次,不得再任,而且删除新、旧委员交接空窗期,旧任可自动延任的过渡条款。由于“立法院”当天三读法案众多,至7月29日才发文予“总统府”,待“总统府”公告后实施。

“NCC”前任“主委”陈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及2位委员林丽云、王维菁的4年任期,均是7月31日到期,未料“行政院”抢在30日,以陈耀祥因学校借调期满须归建,依现行“NCC”组织法规定,于新法公布施行前,暂由翁柏宗延任、代理“主委”。

行政机构不尊重新法已删除延任的事实,仍任命翁柏宗代理“主委”,已经骂声四起,令在野炸锅。未料“总统府”在7月31日公告新修正法案后,“行政院”昨日表示,依据该组织法第16条规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命令定之”,待“立法院”通过“NCC”新人事案,再指定新法施行日期。

政院挟人事案 延长翁代理

发言人陈世凯说,“NCC”组织法第16条规定,并非特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是由行政机构另订施行日期。 陈世凯说,“NCC”新人事案未审议通过前,若是立即实施新法,“NCC”将立即停摆,因此恳切拜托立法机构尽速审议通过“NCC”人事,待人事审议通过后,就会立即思考实施日订在什么时候。

至于代理“主委”翁柏宗将代理到何时? 陈世凯说,视“NCC”运作状况,由“NCC”决定。

对于政院说法,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说,“行政院长”卓荣泰为护航有线电视大亨属意的翁柏宗非法就任“NCC”代理“主委”,大剌剌放话要让翁一直做下去,公然欺骗社会大众,如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的行径,令人完全无法接受。

视法律于无物 朝野更僵持

黄国昌痛批,卓荣泰应停止践踏民主法治,法令三读公布后该施行,就请依法办理,别想当太上院长,把立法机构当“立法局”。

国民党团书记长洪孟楷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并且经总统公告的法令,“行政院”还能不施行,已经彻底违反五权分立精神,这就是民进党“毁宪乱政”的作为,民进党执政下的“行政院”,无限扩权,视立法三读于无物,凌驾民意、嚣张至极。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更痛批,“行政院”此番言论背后目的,就是威胁在野党,白话文就是,“如果人事案不给我通过,就继续用旧法”;黄健豪强调,行政机构的强硬态度,只会让朝野僵持不下,因为国民党不可能被行政机构牵着鼻子走,审查人事案本来就是“立法院”的权利,难道行政机构提出不适任的人选,“立法院”就一定要照单全收吗?

国民党“立委”廖伟翔也表示,“立法院”已修正“NCC”组织法,规定委员限连任1次且不得延任,虽然新法尚未生效,但行政机构公然违反修法精神,让委员用暂时代理的方式实质上延长任期,视法治为无物。卓揆昨日在嘉义时,被询及在野党认为“行政院”挑衅国会、甚至宣战,卓荣泰未做回应。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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