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今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张贴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4幅私人土地,涉及总面积约12.81万方呎;当中包括嘉里持有的古洞北第23区项目,邻近河上乡排峰路,则未有在限期前接受换地建议书,该用地将会被政府收回。
上述收回24幅私人土地,分别涉及1宗在《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成功完成原址换地申请,需由政府收回少量第三方土地以在补地价后交予换地申请人作整全发展。 以及另一宗未能完成的原址换地申请而需收回有关土地以让政府进行工程。
而上述24幅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3个月、即今年10月19日复归政府所有。 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
成功完成原址换地个案为新地粉岭北第10区项目,邻近上水天平山村和梧桐河,属非工业用地地带,地盘面积约10.65万方呎,涉及可建总楼面约38.98万方呎。 当时地政总署指,涉及土地面积约一公顷(部分为第三方土地),申请人采用传统方式进行补地价,项目落成后预计可提供约400个房屋单位。
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于今年1月张贴,涉及109公顷土地,这些土地已于4月月12日复归政府,并陆续由第三季起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系统、污水系统、水管、环境美化工程、斜坡工程和机电工程等)。 全面发展后,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将提供约8.62万个住宅单位,可容纳约22.7万人,并为经济活动提供约1372.4万方呎总楼面,创造约5.3万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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