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主持人黄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一案,原本北检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给予黄子佼缓起诉2年,高检要求续查后,今年5月北检改提起公诉。15日黄子佼出庭台北地院时,突然改口“不认罪”,引发外界热议。律师苏文俊发文分析,可能是证据不足,打算一搏拚无罪。
▲黄子佼15日出庭时,改无罪答辩。(图/中时资料照)
苏文俊18日在脸书表示,黄子佼在开庭时推翻侦查时认罪的答辩方向,“应该是起诉后阅卷发现,其实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黄子佼有起诉书所载之犯罪内容,反正已经社死,基于人性当然选择拚无罪。”
苏文俊说,此举涉及两个法律观念,第一,法院判决有罪不能单以被告认罪自白为唯一证据,要有其他佐证证明自白内容;第二,检察官侦查阶段不会提示所有卷证给被告,所以被告往往不知检方掌握多少证据,而检方相较于院方,只要有50%的有罪认定就可以起诉被告,所以当证据公开时,能否说服法院都还难以判断。
▲苏文俊分析黄子佼案。(图/苏文俊脸书)
因此,苏文俊大胆推测黄子佼辩护策略大转弯的主因,“应该是发现证据其实不足,所以打算一搏”。不过,以纯讨论诉讼策略来说,苏文俊认为这并不是好的做法,建议被告不清楚检方掌握哪些证据时,别轻易认罪,否则后面很难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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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