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女消防员当小三激战同事3次,人妻怒告获偿18万

发布时间:2024-07-16 20:18

台北市消防局叶姓女消防员去年起与已婚陈姓消防员发展婚外情,两人发生性关系3次,被陈姓消防员妻子发现怒提告并求偿55万元(新台币,下同),新北地方法院认定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55万元金额过高,判叶姓女消防员需赔偿人妻18万元。

陈姓消防员妻子主张,她与丈夫2016年结婚后,发现丈夫与叶姓女消防员发展婚外情,并由丈夫坦承外遇。叶女得知东窗事发后,曾向她致电请求原谅,两人在去年10月以55万元商议和解,但她至今没拿到和解金,为此向叶女兴讼。

叶姓女消防员则主张,和解部分是陈姓消防员妻子单方面提出,她并未明确同意,另外陈姓消防员并没有承认两人有发展婚外情,即使有,她也认为陈姓消防员妻子提出金额过高,请求法院驳回其主张。

新北院认为,两人和解虽未达成,但是陈姓消防员确实有坦承与叶女发生过3次性行为,足见两人交往已逾越一般男女朋友社交行为的界线,破坏陈姓消防员与其妻子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但认为55万元金额过高,判叶姓女消防员需赔偿人妻18万元。北市女消防员当小三激战同事3次 人妻怒告获偿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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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消防局叶姓女消防员去年起与已婚陈姓消防员发展婚外情,两人发生性关系3次,被陈姓消防员妻子发现。(示意图/达志影像)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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