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嫌收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桃园地方法院先前两度交保,“高等法院”在撤销交保裁定时,详尽驳回所有能让郑交保的理由,第三次羁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见,郑不服抗告遭“高院”驳回。同样是涉贪的前“总统”陈水扁表示,天底下就是这么巧合,“扁案与灿案的检方抗告案,“高院”发回更裁都是同一个法官郭豫珍,爱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高等法院”法官郭豫珍。(资料照/台大提供)
郑文灿6日遭检方声押,桃园地院裁定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后“高院”撤销发回,桃院9日再以1200万元两度裁定交保,检方再度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0日收卷后迅速审理,当晚就撤销交保裁定,并指出原裁定忽略郑的实质影响力,尚有潜在未浮现之相关人而有勾串可能,有逃亡之虞。桃园地院11日三开羁押庭,法官也认为郑文灿可能逃亡,且政商关係密切,有羁押必要,裁定郑文灿羁押禁见。郑不服抗告,“高院”12日驳回。
陈水扁在社群平台Threads发文,“天底下就是有这么巧合的事。 网友传来扁案与灿案的检方抗告案,“高院”发回更裁都是同一个法官郭豫珍,喜欢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陈水扁也指出,2008年12月17日,陈水扁在日前起诉后当庭抗告,当日中午抽签由法官郭豫珍负责审理特侦组抗告案,在傍晚就做出撤销发回决定;2024年7月10日,郑文灿日前以1200万交保,当日“高院”收到抗告卷证后迅速审理,审判长间受命法官郭豫珍傍晚再度发回更裁。
被陈水扁称是“爱穿旗袍女法官”的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郭豫珍,曾经办过郑捷案、谢依涵案,大学联考第一志愿是师大美术系,因家人反对才辗转就读中兴大学法律系,走上司法路,在工作之余还取得师大美术系艺术学硕士,被誉为“法官画家”,丈夫是“监察院”副秘书长刘文仕。郭豫珍曾表示,绘画是对周遭的一切,给予仔细的观察和描绘。郭豫珍曾在审理一起外籍配偶假结婚案件时,开庭后随即带队实勘,当场揭发外配不知道“丈夫”住家在哪,让假结婚不攻自破。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