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性侵强奸10岁女儿,被控乱伦等10罪受审

发布时间:2024-07-08 16:14

父亲涉在女儿年仅10岁时企图与女儿性交,强迫女儿为他口交,妄顾女儿叫“唔好”仍强奸她,更吩咐女儿“忍吓,好快冇事”。女儿哑忍10年后把事件告知母亲,父亲亦坦承“我做咗啲对唔住佢嘅事(我做了些对不起他的事)”。父亲否认乱伦、强奸等10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被捕后警诫下承认曾经触摸及亲吻X,但否认曾经强奸X,亦透露他曾女儿性交1分钟。

香港高等法院

▲被告涉自女儿10岁始,3年间多次性侵包括乱伦、强姦、非礼她,被告遭控以10罪今于高院开审。资料图片

60岁被告K.K.W.报称任职清洁工,他被控一项乱伦、一项企图乱伦、两项强奸罪、三项非礼罪、三项与或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十罪均指他涉在2010年及2013年在寓所中犯案。

控方指被告性侵女儿时称“忍吓,好快冇事”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X年约10岁时与父亲在家玩耍,父亲突然揹X入房,尝试把阳具插入X下体但不果,便以阳具磨擦X的下体。父亲另趁X看电视时摸及舔X下体,强迫X为他口交,数日后要求X脱去衫裤,不理X大叫“唔好”下强奸X。当X就读中二、年约13岁时,父亲突然在寓所走廊揭起X的校裙,强行与X发生性行为,叫X“忍吓,好快冇事”。

X忍辱10年后,终在2021年把上述事件告知母亲。母亲向父亲对质时,父亲回应:“我做咗啲对唔住佢嘅事”。警方在2021年2月19日凌晨拘捕父亲,他在警诫下承认曾经触摸及亲吻X,但否认有强奸X。他被捕后进行六次警方录影会面,透露他曾在2013年分别多次亲吻X、触摸X的手脚及胸部、在X面前自渎及射精、以阳具插入X下体抽插1分钟,X在他睡觉时为他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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