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联同多个政法部门上月发布“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22条司法《意见》,表明将严惩分裂国家者,最重可判死刑。外电报道,部分在大陆的外资公司已向员工举行相关安全会议,并计划撤走部分台籍员工,以免触法。
▲国台办等相关部门上月宣布惩治台独新规。
路透社引述位于北京的博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齐默曼指出,在《意见》公布后,确实有外资公司找他们咨询,评估其人员的风险,部分公司仍然可能存在灰色地带,例如在社交媒体发表帖文,或在台湾选举中投票给特定政党,是否会被视为参与支持台独活动。
票投特定政党 忧误堕法网
报道引述匿名一名企业高层说,部分在大陆经营的外国公司已向员工举办了相关的安全会议,部分台籍员工已经接受调离的安排。另有企业高层说,《意见》增加了在大陆经商的不确定性,他的电话近日响个不停,不停地讨论这些措施对工作的影响。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上周表示,《意见》是针对少数从事“台独”活动者,台湾民众参加两岸的交流合作,来往大陆不必有任何顾虑。不过,台湾陆委会早前宣布提高大陆及港澳的旅游警示至“橙色”,呼吁非必要勿前往。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发表《意见》,对“台独顽固分子”以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作出惩治,其中通过推动台湾加入国际组织或在传媒等大肆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行为,可能被认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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