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偷腥至少嘿咻5次,她霸气认了:是炮友!正宫怒告讨60万

发布时间:2024-06-15 09:36

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国(均化名),多次在深夜与女同事欢欢(化名)互传信息、外出喝酒,甚至发生性行为至少5次,2人直到2023年11月才分手。小萱指出,她的婚姻也因此破裂,并于今年3月离婚。小萱不满遭到欢欢的侵害,导致她失眠、忧郁、情绪低落,甚至有轻生倾向,愤而向法院请求欢欢赔偿精神慰抚金60万元(新台币,下同)。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她确实知道阿国是小萱的配偶,但她与阿国的对话,仅是同事间的玩笑嬉闹,或许因此打扰到他们的夫妻关系,造成小萱因此误会。至于她与阿国多次深夜互传信息,还在下班时间喝酒,影响小萱的夫妻生活,她对此深感抱歉,在2023年11月某日与小萱见面时,她已向小萱道歉并同意赔偿20万元。

小萱表示,事后阿国在2023年12月某日传信息,要求她多少先给付部分赔偿金,小萱也多次传送信息骚扰她,之后还提起本件诉讼要求她赔偿60万元,她怀疑是小萱与阿国共谋,想要从她这边索取金钱。

法官考量,欢欢自承确曾与阿国深夜互传信息,还在下班后相约饮酒,欢欢虽辩称与阿国的对话,仅是同事间嬉闹玩笑的言语,但是纵然认为2人所任职公司的职场环境较为开放,欢欢也知悉阿国是有配偶之人,为了免于遭人非议,理应与阿国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及互动,方为合理,因此欢欢的辩词,并无可采。

法官检视欢欢与小萱在见面时的对话,小萱:“不是在一起?所以你们只是炮友关系啰?”…欢欢:“我的想法跟他(指阿国)的想法可能不一样吧,在我这里的话,我认为就是炮友的关系而已”。法官认,足见欢欢确实曾与阿国发生性行为,显已逾越一般同事间的往来交际,且非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忍受范围。

法官审酌,小萱主张她因欢欢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导致精神上痛苦并就医治疗,有心理谘商所谘商摘要影本为证,请求欢欢赔偿精神慰抚金,即属有据。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慰抚金应以20万元为妥适。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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