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潜逃者YT或违法,黎栋国指视乎证据吁勿尝试

发布时间:2024-06-13 16:08

政府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潜逃海外的罗冠聪及郑文杰等6人实施潜逃者措施。而付费订阅相关人士的Patreon等是否违法亦引起关注。前保安局局长、选委界立法会议黎栋国今早(13)在电台节目表示,订阅有关的平台自然是提供资金的其中一个手法,是次行动明确表示有关行为并不准许。

黎栋国是次政府行动提供了清晰明确的信号,切断该六人的资金来源,亦令他们产生各方面压力,又禁止有人以任何方式为他们提供资金,即违反《国家安全条例》,最高可以判监7年。

被问到影音平台浏览有关人士的影片又是否代表提供资金,黎栋国表示此种方法较为间接,相信要观看影片很多次才会获收益,亦要视乎其他证据,例如是否订阅其频道以及意图,“最好梗系唔好尝试搞呢啲嘢。”

黎栋国又称,未需要如《愿荣光归香港》一样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迫使各大平台下架以上六人在网上平台发布的影片,因为禁止有人为六人提供金钱资助为最大目的,相信警方现时的做法更为有效。

黎栋国提到,撤销该六人的特区护照,该等人士离开当地,去其他地方时需要拿取身处该地的临时旅行证件,再申请签证,出行的过程繁复,令他们从事很多事情要“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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