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22岁男友超变态,女童暗夜惊魂!连3天入睡惨遭侵犯

发布时间:2024-06-03 09:57

未满7岁的女童小萱,与妈妈及妈妈的22岁男友阿国(均化名)同住,不料,阿国却色欲薰心,在2023年7月连续3天凌晨,趁与小萱同床一起睡觉时,发现小萱已经入睡后,竟将小萱裤子脱掉,予以强制猥亵得逞,事后小萱妈妈得知实情,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对于犯行均坦承不讳。法官认,阿国所为,均是犯刑法第224条之1,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非轻,但考量阿国等3人当时是同居关系,案发过程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及言语恐吓,也未造小萱身体有明显外伤,非以暴力方式压制其意愿。

法官考量,阿国在案发时是22岁,年纪尚轻,且犯后坦承犯行,也已与小萱及其妈妈达成和解,犯后态度尚称良好,应已知所犯之错误,若处以法定最轻本刑未免过苛,有情轻法重之遗憾,因此均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阿国明知小萱年幼,正需要人保护及照顾,竟仅为满足一己性欲,罔顾分际而强制猥亵,欠缺法治观念,未尊重他人性自主决定权,所为造成小萱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的负面影响。

日前依法宣判,阿国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3罪,各处刑1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依约履行赔偿义务,及前往至指定之医疗机构,完成精神治疗或心理辅导,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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