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放宽限购扩至上海,首套房首付低至20%

发布时间:2024-05-28 08:24

内房救市政策覆盖至“北上广深”的核心一线城市,上海市公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9条政策措施,28日起实施。

放宽限购

上海当局指出,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探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收购、趸租(整批租赁)适配房源,优化住房保障供给;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多渠道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提升住房品质,支持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加强监测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首套房债利率最低降至3.5厘

上海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即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5%,而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至于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5个基点,即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5个基点,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非沪籍人士扩购房区域 缴保缴税年限下调

上海亦放宽住房限购政策,包括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将有关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亦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规定。

另外扩大重点区域非沪籍人才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离婚、赠与及员工宿舍不计住房套数

措施亦取消离婚购房合併计算住房套数的规定,对夫妻离婚后购房,不再按离婚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而已赠与住房不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另外对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用途,不再限定购买住房套数。

而为满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在住房限购和信贷等方面亦采取支持措施,包括增购1套住房,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另外优化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房利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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