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问题存在多年,去年《施政报告》中政府表示将取缔不合最低标准的劣质劏房。 社区组织协会今日(26日)发表劣质劏房政策对不适切居所租户的影响及支持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约九成受访者赞成取缔劣质劏房政策,但要求先有安置政策再关闭劏房。
租金为界定劣质劏房的主要元素
社协调查共访问了港九新界共497名不适切居所住户。 社协副主任施丽珊表示,劏房租户的收入较全港住户少了近半,但租金占入息比例却多了近一倍。 调查结果显示,劏房居民大多为贫穷户,而居民较多以“租金贵”作界定是否为“劣质劏房”的主要元素,再而才是有否独立厨厕,以及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卫生及单位面积等,显示贫穷劏房户处境“恶劣且无奈”。
施丽珊续指,劏房户的挤迫情况已超过可以忍受的范围,研究发现七成受访者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5平方米;更有逾八成受访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她又指,调查发现至少三成劏房会被界定为劣质劏房,情况严重。
近九成住户要求有安置政策
社协干事吕绮珊表示,有93.7%租户赞成取缔劣质劏房,但88.5%租户属有条件支持,认为要有安置政策才可以推行。 6.2%更表示反对,担心清拆后没有安置,令自己无家可归,或要搬离原区,对就业、生活或上学造成影响,部分不合资格申请公屋的居民受到的影响更大。
六成居民盼原区安置
对于安置政策的期望,吕绮珊表示,六成居民都希望可以原区安置,但如要转区,有三成人要视乎交通条件,安置的房屋类型。 头三位选择为公屋、市区过渡房屋及市区简约公屋,但最终如果政府的安置方案是要转区,有25.2%的受访者表示接受,60.8%表示视乎条件,尤其重视交通配套、子女上学及上班的配合。 吕绮珊指,即使转区,只要政府可以做多一些支持,大多数居民亦愿意配合。
建议政府提供多元安置方案
社协指,近九成受访者认为政府可增设公屋以解决现时劏房问题。 但调查亦发现三成半受访者并未申请公屋,而当中有四成是因为身份问题而不符合申请资格,如双非家庭,或因家庭问题被逼离开原有公屋单位的中年人士,以及部分因未能解开心结等理由而未办理离婚的长者。 社协指他们同样面对经济困难,亦有迫切的房屋需要,建议政府在构想取缔劣质劏房时所提供的安置方案,不能单一以公屋申请资格或是否正轮候公屋作考虑因素,需提供多元的安置方案以照顾到劏房住户背景多样性的特质,避免因取缔劣质劏房而令任何人士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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