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牙医实习一年方可执业,卢宠茂:符合公众利益有急切性

发布时间:2024-05-21 18:11

立法会正审议牙医注册条例,建议明年起加入一年实习方可执业,相关建议获多名议员及参与公听会人士关注。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强调,尽早落实实习安排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其急切性。

政府倡牙医实习一年方可执业

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曾多次指出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的临床训练存在结构性问题,提出课程毕业生临床经验严重不足的顾虑,政府今次拟议实习安排,以提升本地牙科毕业生的临床经验。政府强调,本地牙科毕业生日后从事实习工作时,将按《条例草案》视为注册牙医,实习安排绝非牙医学士课程的延续,以在学期间的课余工作取代亦并不可行。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留意到有个别议员计划就实习安排提出修正案。局方对确保香港医疗服务质素责无旁贷,建议尽快引入实习安排,除攸关专业水平及香港牙医行业声誉,更重要是保障广大市民的福祉。

他认为,尽早落实实习安排是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其急切性。强调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应与时并进提升牙医的质素,而不应待发生病人安全事故后才采取补救措施。他强烈呼吁议员和业界理解有关建议的重要性,支持尽早落实实习安排。

牙管会:港大课程临床训练存结构性问题

政府于2022年11月获牙管会知会,指当时正密切进行第3次评审工作,惟根据学院提交的资料,发现学院跟进牙管会之前两次评审结果的建议未如理想,特别是课程落实临床训练方面有明显不足之处,使本地牙科毕业生进行牙科程序的临床经验差异极大。 学院一方面未能提供资料,证明全部毕业生均已完成所有必修牙科程序之临床练习宗数要求,而且其记录更显示部分学生临床经验严重不足,个别学生甚至未有实际进行过个别牙科程序的经验。

牙管会及后于2023年2月再向政府反映,上述情况显示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的临床训练存在结构性问题,而由于课程毕业生临床经验不足情况未有改善,须认真考虑是否适合继续接纳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为《条例》附表中的认可课程。 一旦该课程从《条例》附表移除,所有本地牙科毕业生均必须通过牙管会许可试,未能通过许可试者,将不可成为注册牙医。

只给予港大牙医学士课程有条件保留认可

政府于咨询期间,分别会见牙管会、牙科专业团体、政府牙科计划的合作伙伴、香港大学牙医学院的教职员及学生、牙科辅助人员组织和培训机构、医院管理局和病人组织等持份者,咨询他们对修例的看法。绝大部分持份者均原则上认同增设实习或评核期的构思。牙管会于2023年4月回复政府,认同有迫切需要展开实习安排,香港大学亦于同月表示支持落实建议。 两者及后更与卫生署成立专责小组,商讨具体落实细节。 牙管会其后于2023年6月向学院发出评审报告,对香港大学牙医学士学位课程继续只给予有条件保留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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