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就重大电压骤降事故增设惩罚机制,纳入《管制协议》,中电仍考虑中

发布时间:2024-05-20 20:42

中电今年首4个月发生5宗电力事故。 环境及生态局指,鉴于中电近期频繁电压骤降事故,引致相当数目的升降机被困事件,以及社会各界有意见认为中电应就电压骤降事故承担责任,局方已与中电举行会议并提出应就重大电压骤降事故设立惩罚方案,以纳入现行与中电的《管制计划协议》的惩罚机制; 目前中电仍在考虑有关建议。

环境局拟就重大电压骤降事故增设惩罚机制

中电首4个月发生5宗电力事故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27日将讨论今年中电发生的多宗电力事故。 环境局提交文件指,中电今年共发生5宗电力事故,包括(一) 1月1日青衣牙鹰洲街变电站电力事故; (二) 1月7日青衣长安邨安湄楼电力事故; (三) 3月19日元朗凹头导引线下垂事故; (四) 3 月 30 日输电系统电压骤降事故; 及(五) 4月6日输电系统电压骤降事故。 中电已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

针对中电于4个月内发生5宗电力事故,中电除要加强就变电站和供电设备的巡查外,机电署亦已要求中电全面检视其供电系统相关的资产管理系统,包括发电和输配电设备在维修保养安排、抵御外在因素影响的能力和外判合约管理等要求,以提升其供电可靠性和电力安全方面的表现。

机电署会密切跟进中电落实各项改善措施,以及机电署在审视报告后提出的额外建议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为减低电压骤降事故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机电署会在得悉事故时要求各注册升降机承办商调配人手到受影响地区,协助升降机受困的乘客和重置升降机运作。

鉴于中电近期频繁电压骤降事故,引致相当数目的升降机被困事件,以及社会各界有意见认为中电应就电压骤降事故承担责任,环境及生态局已与中电举行会议并提出应就重大电压骤降事故设立惩罚方案,以纳入现行与中电的《管制计划协议》的惩罚机制。目前中电仍在考虑有关建议。

梁熙冀检视旧楼并提升电力装置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熙一直关注供电稳定事宜,他认为设惩罚机制可以推动电力公司更致力保障供电稳定。他指,电压骤降影响范围一般较广,对市民造成的影响不小,尤其是香港较多旧楼,电梯未必能够自动恢复操作,造成很多困?事故,加上电压骤降发生频率高,亦会影响市民对供电稳定的信心。梁熙认为若电压骤降原因与人为因素有关,应纳入惩罚机制,推动电力公司做得更好。

梁熙希望未来更集中做旧楼,检视并提升系统或电力装置上安装合适的过渡装置,以减轻电压骤降的影响,同时考虑与楼宇更新大行动合作,为参与计划的旧楼,安装升降机过渡装置,并透过“中电节能. 设备升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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