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大湾区置业热点之一的佛山,公布13条房地产新政策,当中包括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又明确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可在当地购房可入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方面,通知提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支持地方国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对收购市场存量房产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放宽购房入户政策方面,佛山明确,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通知又提出,实施阶段性取消佛山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调高公积金缴存馀额计算倍数,整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等。
内地多个城市近期先后放宽楼市政策,上周两大核心二线城市杭州及西安,宣布全面取消楼市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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