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全裸沙滩拍艺术照,他路过拍下传特写给友人下场惨了

发布时间:2024-05-09 14:12

吴姓男子2022年骑机车经过看到廖姓女子在海边沙滩全裸拍摄艺术照,他拿出手机录影还传给友人看,一审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刑3月,如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考量吴男拍摄时间尚短,仅传送予1人,没有在网路散布,维持一审刑度,但宣告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3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可上诉。

吴男在2022年9月16日下午骑乘机车行经新北市瑞芳区台二线82公里处时,适见廖女所属之拍摄团队,在沙滩对廖女为全裸拍摄创作,吴男持手机拍摄廖女的容貌及全裸、未着任何衣物之身体特征及廖女以手势表示禁止其拍摄之影片,而非法搜集廖女之个人资料。吴男拍摄后骑乘机车离去,并将影片传送予其友人。

基隆地院一审将吴男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之非公务机关未于搜集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3月,上诉后,高院二审考量吴男没有任何犯罪纪录,且拍摄时间尚短,仅传送予1人,尚无证据可认有在网路上散布之情形,行为情节及恶性较为轻微。

高院考量吴男一时失虑,偶罹刑典之初犯,虽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惟对方已对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综衡上情后,认被告经本案侦、审程序,当知警惕,所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谕知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3万元,及参加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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