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大学一名男助理教授,遭男学生指控不仅抚摸小腿及腹肌,还提出选择题要学生挑选,“通过学业”或是“当女朋友”,并在耳边轻呼“你的脚踝好性感,好想射在上面”,甚至还强迫学生到家抚摸腹肌并强行脱裤。
学生事后面临崩溃向班导师求救,校方调查后,认定教授构成性骚扰予以解聘。但教授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都认定解聘处分于法有据,教授败诉确定。
根据判决书,2018年12月某日,教授邀他用餐时,教授直接开出4个条件让他挑选,包括:学分让他过、这堂课当掉、找课余时间补习,及跟他交往。男大生现场直接拒绝,强调“我只和女生交往”;但教授竟摸他的脚踝和膝盖,挑逗他说“脚踝好性感,好想射在上面”。
小明更控诉,又有一次助理教授与大家聚餐后,要求他到家中,但遭到经小明多次拒绝,经教授多次恳求,小明不得已只好去坐一下。未料教授突伸脚上下摩擦他的小腿,接着主动伸手掀的衣服,摸腹肌。还问你是不是不爱我?让小明吓得连番拒绝。
但教授未停手,还问小明有没有人鱼线?并拉下小明裤子到大腿处,吓得他立刻将教授手打掉,借机逃离教授住处,事后为此还连续连连恶梦,事后真的无法忍受,才跟班导师讲。
校方召开性平会调查后,认定此教授构成性騒扰,事后校评会也决议将教授解聘。教授提申诉遭驳回,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校方性平会调查完整,建议将教授解聘,让校方最后做成处分并无违误。教授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中高行判决无误,认事用法无疑义,判决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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