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 黎智英及Mark Simon为G20全球登报计划,共垫支约150万港元

发布时间:2024-04-12 16:49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踏入第59日审讯,控方传召第五名“从犯证人”、法律助理陈梓华出庭作供。陈梓华供称,在“G20全球登报计划”中黎智英及Mark Simon最终垫支了共约150万港元,而Mark Simon曾承诺在《苹果日报》旗下报社登广告时可以先刊登、后付款,陈梓华当时亦有就此发电邮向Mark Simon求助。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59天审讯下午继续。资料图片

16:12 散庭。案件下周一早上十时再续。

15:50 Mark Simon首与陈梓华见面 称负责执行黎智英指示 “大赞”G20全球登报文宣

陈梓华供称他与Mark Simon首次亲身见面,是在2019年7月的中环文华东方酒店,“我入去Café(咖啡厅)嘅时候,好快就揾到Mark Simon”,Mark Simon向他招手,待他坐下后,Mark Simon透露“佢係黎智英助手,基本上就执行佢boss(老板)嘅order(指示)”。

陈梓华供称Mark Simon“大赞G20全球登报文宣”、“非常满意个成果同埋效果”,“佢认为未来嘅文宣方向应该係延续返G20登报嘅影响力,佢畀左个例子‘展览’”,Mark Simon指“并唔係人人都会睇报纸”、“我地可以係呢方面继续做多啲,亦都符合佢地嘅政治理念”、“佢地愿意提供经济上、人脉上……同埋媒传方面嘅协助”。

15:30 陈梓华代表Mark Simon与李宇轩立下借据

陈梓华与李宇轩第二次见面是在2019年7月,两人相约在金钟力宝中心见面并签署借据,控方问陈梓华有否留意李宇轩知道要签借据时反应如何,陈梓华称他当时没有太留意李宇轩的反应,只想首要处理好签署借据一事。陈梓华代表Mark Simon签署借据,立约方为陈梓华与李宇轩,借据金额约150万港元,当时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陈梓华指两名见证人也是网友,分别是男会计师及一名有金融背景的人士,双方签署借据后没有商量其他事情或如何还钱。

陈梓华指李宇轩在2019年7月表示不知道应转帐至香港、台湾、加拿大哪一个户口,令他未能完成还款,陈梓华指Mark Simon只提及三个户口持有人“都係佢老细(黎智英),但无讲过持有人係边个”。陈梓华曾向Mark Simon表示李宇轩愿意个人承担债务,所以“不会拖笔数”,只是李不知道要转帐至哪一个户口,“未知要一次过俾定分开俾”。

陈梓华随后以Telegram致电李宇轩,覆述Mark Simon的说话,李宇轩“隔几日已经找咗笔数”。

15:10 陈指李收回众筹资金后一度失联无还款予黎 陈后来要李签借据

陈梓华提到当G20全球登报计划已成功在13个国家、20份报纸登报,李宇轩亦已收到众筹资金,李宇轩一度“唔应机”,陈梓华认为应签订借据(IOU),“无论对Mark Simon、黎智英定G20本身都係负责任的做法”。

当陈梓华打数次电话后李宇轩终于接电话,陈梓华向李宇轩解释情况,指Mark Simon称有人问他“笔钱几时番嚟?有冇时间表?”。

陈梓华忆述他约在2019年6月25至29日,曾在金钟太古广场巴士站与李宇轩首次见面,他解释当时“纯粹见个面,顺便问佢点解要自己垫支笔钱,因为据我所知佢差唔多要垫支400万港元,然后黎智英垫支差唔多200万港元,夹埋600万港元的话就係佢差唔多可以攞众筹笔钱”。

陈梓华指当时李宇轩回答:“为咗香港都一定要咁做,就算按咗层楼,都要咁做”,而陈梓华当时也不知道李宇轩的名字,只知李宇轩是TG用户RIP。

14:50 陈梓华找Mark Simon履行 《台苹》登G20广告先刊后付安排

控方向陈梓华展示一封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的电邮,显示由“thisiswah@hotmail.com”发给“msimon@nma.com.tw”,内容为“Hi Mark, Please help me out with this.(你好Mark,请帮我处理这个)”。陈梓华确认“thisiswah@hotmail.com”是他的电邮地址,而“msimon@nma.com.tw”是Mark Simon电邮地址。

控方亦向陈梓华展示,台湾《苹果日报》的发票,显示广告客户为李宇轩,金额为120万新台币,刊登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付款日期则写着“刊前付现”。陈梓华确认发票。

陈梓华供称,当时他与Mark Simon讲电话时,Mark Simon表示“能够帮手係苹果旗下报刊,先行刊登左(广告),然后再付款,但係当时李宇轩收到呢张单(台湾苹果日报发票)嘅时候,发现唔係可以先行刊登再付款”,“所以我send畀Mark Simon”及另外WhatsApp致电给Mark Simon,Mark Simon后来回覆“处理咗”,陈梓华便通知李宇轩。

另外,在一连串电邮中亦有“e.pigeon@hotmail.com”,陈梓华指该电邮亦是属于他。

14:30 下午开庭

控方提到在“G20全球登报计划”中,陈梓华从Mark Simon收到一些广告费的收据,付款人分别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当时Mark Simon有否透露上述两间公司的事情。陈梓华表示没有,但后来他在7月首次与Mark Simon见面时,Mark Simon有向他透露。

陈梓华另供称,他有将相关的转账记录转交给李宇轩,因为“当时佢话佢需要作记录”及有报馆须转账记录作为付款证明;陈梓华又提到,他首次与李宇轩亲身见面是在同年7月,他在金钟太古广场要求李宇轩签借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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