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卫局拟以港大深圳医院作跨境直通救护车试点,先实行由深赴港

发布时间:2024-04-09 19:40

医务卫生局向立法会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介绍“大湾区跨境直通救护车试行计划”的工作进展。

医卫局拟以港大深圳医院作跨境直通救护车试点

▲政府建议内地直通救护车以港大深圳医院作试点。资料图片

澳门赴港拟以山顶医院作试点

就香港与深圳间的运送安排,当局建议先以港大深圳医院作为内地试点医院,与医管局指定的香港公立医院对接。特区政府建议先实行直通救护车从深圳到港,再视乎运作经验及实际需要推展至由香港到深圳的安排。

至于香港与澳门运送安排,当局建议以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山顶医院)作为澳门指定试点医院。两地会先实行澳方车辆来港安排,视乎运作经验及实际需要,日后再探讨由香港到澳门的安排。

启动机制前医院须先作评估病人及家属同意安排

局方在文件中又提到启动跨境救护车机制条件,当中包括派送及接收医院须事先达成协议,以病人的医疗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虑,同时防止滥用。其中,派送医院医生会评估病人情况,并联络医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联同接收医院作出相关评估、信息交换及协调,以决定是否启动运送机制。同时,派送及接收医院会确保病人亲属及/或病人已同意有关安排及知悉运送的风险。  

文件举例指,遇病人遇上甲型主动脉剥离等部分大湾区其他城市医院没有提供,而紧急及复杂的手术程序及治疗,需运送到香港医院进行手术,以现行陆路口岸交接安排运送病人可能会带来风险,病人较适合直接运送;另外,如有港人在内地或澳门遇上严重意外,经初步处理后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又不适合两地救护车在口岸以“车过车”方式移交时,跨境直通救护车便可发挥其功能。

不适用于将出院及需实时抢救病人

当局强调,跨境直通救护车不会运载预计不久将出院或可在当地医院接受适当治疗的病人。例如轻微骨折的伤者可选择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待情况好转及稳定后以其他方式(如跨境载客车辆)回港继续接受治疗或康复。需在当地实时抢救的病人,亦未必适宜安排运送,避免运送过程导致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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