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衣室偷拍男摄影师出浴片,六旬汉认罪求情称不堪生活压力

发布时间:2024-04-05 18:51

61岁男仓务员涉于两年前在九龙湾公园男更衣室内,以手机偷拍31岁男摄影师全棵影片,他当场被撞破,被控一项窥淫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认控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因生活压力而犯案。被告过往曾有数宗同类型案底,裁判官刘淑娴先行索取背景报告及心理报告,押后案件至4月26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柙候惩。

法院

承认案情指,31岁事主X为一名摄影师,在案发当日早上11时,X进入九龙湾公园地下男更衣室沐浴。10分钟后,X听见更衣室内有人询问被告是否在偷拍,而被告当时把电话放进裤袋并打算离开。X见状截停被告并再次提出质问,被告否认;X取走被告的电话,发现其电话正处于录影模式,电话内存有数条分别长约10秒的录影片段,当中有摄录X与他朋友全棵的影片。警方接报到场,检取被告的手机调查,里面共有6条于当日11时录制的影片,被告最终被捕。

61岁被告陆泳明,报称仓务员,被控于2022年8月27日,在九龙湾公园地下男更衣室内,暗中观察或拍摄男子X,而该男子X所处的地方,属身处该地方的个人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作为者,及该男子X处身于令人对保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该男子陆泳明不理会该男子X是否同意被他观察或拍摄。

翻查报导,被告曾有不少同类型案底,包括于2002年曾因游荡罪被判感化一年;于2016年在观塘鲤鱼门道游乐场偷拍休班男警更衣,被判囚14天。被告另于2018年再度被发现于男更衣室偷拍沐浴中的男子,同时遭发现藏有于2017年间在公众更衣室偷拍的裸男片段,被控1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及16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终被判囚1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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