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事务委员会22日开会讨论扩大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涵盖范围,加强保护儿童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消息指,当局最快今年第三季将机制涵盖范围扩大至“准自雇者”,例如私人补习老师、运动教练、音乐导师等上门服务提供者,其后再分阶段扩展至义工、雇员及自雇者。
倡分3阶段扩大机制范围先扩至即将受雇的自雇人士
儿童事务委员会昨日开会讨论有关建议,消息指,当局建议分3阶段扩大机制范围,先扩至即将受雇的自雇人士;实行约一年后,再考虑扩至所有义教老师及院舍义工等志愿工作者;最后扩展至所有现有雇员及自雇人士。当局认为义工或涉单独教授、通宵培训或交流活动,团体未必熟悉所有义工,故机制需扩展至此,然而本港有超过50万名登记义工,若首阶段即涵盖义工,恐致无法查核较高风险者的性罪行纪录,故有待首阶段实行约一年,再参考相关经验后才扩展。
至于第三阶段,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当局考虑到部分雇主已有措施查核雇员定罪纪录,或雇主对现有雇员及自雇者亦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故最后阶段才会扩大范围至所有现有雇员及自雇者。
消息又指,机制属于自愿性质,由雇主评估个别工作或活动风险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查核,然后才由雇员或义工自行申请;若雇员或义工忧虑当中涉及私隐问题,可拒绝申请相关纪录。
消息指,查核机制扩大后,个人雇主例如家长及监护人等亦可要求查核。消息指,为应对机制合资格申请人数大增,警方将在第3季起建立网上申请平台,公众可在平台递交申请表格及缴费,亦计划在全港5间指定警署,增设24小时套取指纹服务,查核申请有效期,亦会由现时的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预计第3季起系统每年可处理至少21万宗新申请。
政府昨日发出新闻稿,指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主持儿童事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政府代表向委员介绍将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涵盖范围扩大的建议安排,以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保护。考虑到法律改革委员会辖下的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政府就分阶段扩大机制范围至涵盖现有雇员、自雇人士和志愿工作者,听取委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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