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先行先试”计划4.1实施,14处所率先推出

发布时间:2024-03-22 16:46

港府于今年初宣布于下月1日起,安排部分政府部门及部分楼宇,“先行先试”落实垃圾征费安全,环境局将于下周一(25日)到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交代详情。根据当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全港将有14个处所进行“先行先试”,涵盖政府大楼、公屋、院舍、食肆及商场等。

深水步钦州街“三无”唐楼

▲先行先试计划亦包括两幢“三无”大厦。图为深水步钦州街“三无”唐楼。资料图片

大家乐

▲大家乐亦有一间地铺参与计划。资料图片

新达广场

▲大埔新达广场亦有参与计划。资料图片

垃圾征费

▲垃圾征费8月1日实施后,要使用指定垃圾袋。资料图片

根据处所名单,政府大楼只有西九龙政府合署,政总都没有包含在内,而资助房屋方面,房协及房委会各有一幢大楼作试验,“三无”大厦则有两幢,分别包括有及没有聘请清洁工的大厦。至于院舍,同样是残疾人士院舍及安老院各一间;食肆就有包括地铺及商场的商户。

垃圾征费“先行先试”计划处所名单:

西九龙政府合署

荃湾满乐大厦安宁楼

柴湾连翠邨

九龙城成龙居

深水埗北河街15及17号

深水埗长沙湾道58号

大埔新达广场

屯门卓尔广场

新生精神厦复会屯门长期护理院

屯门嘉涛耆乐苑

旺角鋿晶馆

新蒲岗新光宴会厅

大家乐(一间地铺)

大围汉年茶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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