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子前年利用将一名酒店小姐包场外出的机会,拿剪刀架住她脖子加以性侵,并将性器玩具放入她私处,他另对女友恐吓,逼对方继续交往,还性侵多次得逞,台法院斥责黄男犯罪情节、手段均甚恶劣,驳回他的上诉,判囚12年6月定谳。
黄男与被害人原为男女朋友之关系,但仅因与她在交往过程中意见不合、发生争执,前年两度徒手殴打、恐吓A女,致她身体多处受有伤害,更以剪刀及人身安全恐吓她,多次对她强制性交行为。
另黄男在酒店认识一名小姐,利用对她包场外出,佯身体不适,诱使她陪同前往他家中,在其密闭房间,将房门反锁,2把剪刀架住她脖子加以性侵,并将性器玩具放入她私处。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