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银行帐户出面提取“G揽”众筹款项

发布时间:2024-03-19 11:16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踏入第48日审讯,亦是第四名“从犯证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出庭作供的第5日。控方向李宇轩展示他在2019年9月与众筹平台“GoFundMe”职员的电邮来往,李宇轩供称,由于当时他们首次找到为他们提取众筹资金的美国人未能成功提款,故陈梓华安排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去提取资金。

出动“剑齿虎”装甲车。

▲警方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布防,继续出动“剑齿虎”装甲车。

黎智英案审讯第48天。资料图片

黎智英案审讯第48天。资料图片

李宇轩

▲李宇轩第5天作供。资料图片

16:15 完庭。 案件明早10点半再续。

15:55

相关发票显示丹麦《贝林时报》 (Berlingske Tidende)的广告费为5.49万丹麦克朗,银行则在2019年8月19日发出电汇通知书。

15:35 美国《纽时》广告呼吁联络两院议员支持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控方展示美国《纽约时报》的广告,当中呼吁联络参议院议员及众议院议员去支持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及限制向香港警方出售人群管制或防暴装备。 控方问是否所有“G揽”计划相关广告都是类似内容,李宇轩称“唔敢讲全部都系咁样”,因为他并非负责广告设计或内容,又指当时收集文件时有看过所有广告,但没有仔细看当中内容,故不能肯定内容都一样,“唯一共识系同支持当时香港自由民主有关”,并指广告由“G揽”计划的其他成员设计。

控方续展示“重光团队”网站的截图,当中有标题为“全球登报制裁港共众筹活动”的财政报表,李宇轩称这是在2020年5月“重光计划”众筹前发布的资料,显示先前众筹款项的用途。 控方指出报表显示约有69万美金余款,李宇轩称他也不知道去向,但指出该报表是截至2020年5月尾为止,而款项其后仍继续用于各地有关支持香港自由民主的活动。 控方问,是否即关于“重光团队”的活动。 李宇轩称“可以咁理解”。

控方续展示多间传媒公司的发票,李宇轩确认他有向法国《世界报》(Le Monde)支付2.6万欧罗、经“Anson Cheung ”向《澳洲人报》支付约4万澳元、向台湾《自由时报》支付约33.6万港元广告费、及向芬兰《赫尔辛基日报》 (Helsingin Sanomat)支付约1.4万欧罗等,而该些广告交易均与“G揽”计划相关。

15:15广告内容希望世界各地巿民呼吁政府向中国及香港政府施压

控方文件显示“G揽”登报计划在世界各地不同报章下广告,德国《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的广告费为4.88万欧罗,韩国《경향፼문》(京邬新闻)的广告费为2200万韩圜,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的两次广告费为6.5万加币及13万加币。

控方展示“G揽”登报计划的广告,内容提到团队希望当地市民呼吁政府向中国及香港政府施加外交压力,采取行动推动香港自由、权利、安全,如实施制裁等。 团队希望当地市民敦促当地政府认可香港政府及警方已犯下侵犯人权罪,在选举中投票选出会争取市民自由、权利、生活方式的人选,也希望当地市民成为香港人自由争夺战的目击证人,当香港人无法说出香港人故事,则冀当地市民帮忙说出香港人故事。

14:55 控方续展示“G揽”计划曾登广告的报刊

控方展示一张由“TBS Partners”发出的发票,当中提及到《伦敦旗帜晚报》、《City AM》、《泰晤士报》、《卫报》、《The Week》、《Time》及《Economist UK》,涉及在2019年8月19日至31日刊登的9则广告,广告费约为12万英镑。

李宇轩确认上述广告均与“G揽”计划相关,并确认控方展示的一张Meridian单据,当中显示以加拿大元支付上述费用,李宇轩称该单据从陈梓华手中取得。

控方续展示瑞典《每日新闻报》(Dagens Nyheter)及《每日工业报》(Dagens industri)的发票,显示广告费共约16.4万瑞典克朗。李宇轩亦确认与“G揽”计划相关。

14:35 下午开庭

李宇轩指,《日经》的广告费原本由陈梓华一方支付,但由于陈梓华一方从加拿大汇款需时,团队又希望在广告费截止时间前完成支付费用,故决定实行临时措施(interim measure),先由李宇轩提款147万港元现金,交到《日经》办公室,避免受银行工作日所限。当从加拿大汇款到《日经》的款项由《日经》收到后,《日经》便会向李宇轩还款147万港元。

控方问及,为何陈梓华不直会向李宇轩转帐147万港元,李宇轩解释指,由于陈梓华一方当时已从加拿大汇款至《日经》,若陈梓华一方再同李宇轩转账147万港元,便会支付了两笔钱。而陈梓华一方向《日经》付款,李宇轩又向《日经》支付现金,则会是《日经》得到两笔钱,故应由《日经》向李宇轩还款147万港元。

12:55 午休。案件下午两点半再续。

12:40

2019年8月16日,《日经》职员Aki Kuroda向陈梓华传电邮指:“我们今天从李宇轩先生那里收到了约147万港元。 我们将在8月19日(星期一)刊登广告。加拿大转帐来的钱结算后,我们将很快全额退还给李先生。(We received HKD1,470,840 from Mr. Li today. We will place the ad on 19 Aug (Mon). After the money from Canada is settled, we will refund Mr. Li full soon.)”。

李宇轩供称,他当时提款约147万港元,去《日经》办公室亲自支付,Aki Kuroda表示已收到款项,“所以个广告出得街,而且加拿大啲汇款已经到咗,Aki就话《日经》会refund(退款)”。

12:20 李宇轩转账147万支付《日本经济新闻》广告费

控方展示电邮,显示李宇轩在2019年8月17日向Oblicua medios员工发电邮,当中附载了Meridian的单据,显示Lais Hotel转账了18,500欧罗。李宇轩确认电邮内容及Lais Hotel垫支了El Mundo的广告费。控方亦向李宇轩展示报表文件,显示在该笔18,500欧罗的栏目上填写了“Funder2”,控方问“Funder2”是否即Lais Hotel,李宇轩称“应该话Funder2就系T个边。”

控方续向李宇轩电邮,显示《日本经济新闻》职员在2019年8月14日向“Agnes Chow(即周庭)”发电邮,而该发票附载了《日本经济新闻》的广告发票,显示广告费为2040万日元。翌日,李宇轩向该《日本经济新闻》职员回复电邮,表明自己会处理付费事宜及要求匿名处理,并指电邮附载了付款记录,而该付款记录显示李宇轩转账了147万港元。李确认电邮内容与在《日本经济新闻》登广告相关。

控方亦展示陈梓华在2019年8月16日发给《日本经济新闻》的电邮,陈梓华在电邮中指因为加拿大现在是星期五,会计部已下班。

12:00 小休后开庭

控方指出,“G揽”(即G20 X揽炒团队)计划的广告费支出约633万港元,李宇轩供称陈梓华一方垫支约350万港元,其余的费用则由李宇轩垫支。

控方展示西班牙媒体机构Oblicua medios在2019年8月16日向李宇轩发出的1.85万欧元发票,李宇轩表示该交易为“G揽”计划在2019年8月19日,于西班牙《世界报》(El Mundo)刊登广告的费用。李宇轩亦传送电邮予Oblicua medios的员工,询问有关支付广告费的事宜。

李宇轩提到当时的核数师希望查核某些特定文件的正本,陈梓华另有电邮通知Oblicua medios指“很快会传送付款确认书给你,我已经指示加拿大的银行发放资金(The payment confirmation will be sent to you shortly. I have already instructed the bank in Canada to release the fund)”,又传电邮向李宇轩指:“付款请求已获批准(Payment request approved)”。

11:15 小休30分钟。

11:05 李宇轩同意授权Mark Simon成为资金提款人

控方续展示电邮,显示陈梓华在2019年9月17日把Mark Simon的个人资料发给Kelsey,但在同日稍后时间,李宇轩再发电邮给Kelsey及另一GofundMe职员Lauren,当中提到“Sorry once again for switching withdrawers again and again.(抱歉重复更换提款人)We would like to remove the other withdrawer and move back to this email thread.(我们希望移除另一提款人及回到此电邮线程)”。

李宇轩解释当时陈梓华发的一系列电邮中,有人不小心加入了第一位美国有钱人,而Mark Simon的资料不应披露给该名美国人,故他须处理。法官李运腾问到,相关电邮有否发副本给Mark Simon。李宇轩指出收件电邮地址,指该电邮地址有可能属于Mark Simon,又或者因为陈梓华与Mark Simon“同一边人”,“所以有T(陈梓华)我就当有埋Mark”。李宇轩亦供称,因为GofundMe的帐户是用他的电邮开立,所以他亦在电邮中表示授权Mark Simon成为资金提款人。

10:45 陈梓华提供Mark Simon名字作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2019年9月11日,Kelsey Mathis回复李宇轩的电邮,指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作收款人的建议应该可行,要求获得公司名称及一个可管理公司资金的人名,亦问李宇轩是否想在美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Kelsey Mathis遂要求李宇轩提供一名美国公民的名字、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美国地址、美国社会安全号码、个人电话号码及出生年月日等资料。

陈梓华在2019年9月17日传电邮予Kelsey Mathis,提供名字Mark H Simon,指明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为“Volunteer (义工)”,个人地址在美国纽泽西州摩里斯县郡治摩里斯敦,另提供Mark Simon的美国汇丰银行户口号码等资料。

李宇轩指陈梓华填写Mark Simon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为“Volunteer (义工)”,“应该系搞错咗”。李又指他当时没有留意收款人的法律地位,“因为当时只要T(陈梓华)及Kelsey安排到啲钱入户口,咁就得啦,我无深究个户口系咪要依个人(Mark Simon)持有”。李宇轩忘记他是何时被介绍认识Mark Simon,但他认为大概是在与美国参议员Rick Scott会面的时候认识Mark Simon。

10:25 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众筹收款人

李宇轩继续解释一系列电邮的内容,李指当时团队“等啲钱落到去有钱人一号嘅户口”,但Kelsey Mathis误以为众筹所得款项必须要汇款至香港才可以继续进行众筹。其后各方讨论陈梓华将成为下一位收款人,李宇轩则理解当时陈梓华“嗰边有人做新收款人”,故由陈梓华处理事宜。

李宇轩在2019年9月10日传电邮予Kelsey Mathis,问及他们需否提供LLC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即有限责任公司)的户口,来收取众筹款项。李表示当时大家决定不选人担任收款人,而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来成为收款人。

10:05 开庭

李宇轩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衬衫,蓄黑色短发及戴上黑色长方框眼镜,在3名惩教人员陪同下,从法庭特别通道走到证人席就坐。

控方提到,李宇轩昨天证供中谈到2019年8月的“G揽(G20×揽炒团队)”计划中,透过“GofundMe”众筹得180万美金,后来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打算设立信托基金去持有众筹款项。控方今向李宇轩展示从他电脑中检取、在相关时间段的电邮记录。

陈梓华安排Mark Simon于众筹平台提取资金

李宇轩确认他在2019年9月7日曾透过自己电邮帐号“freedomhongkonger@gmail.com”向“GofundMe”平台职员“Kelsey”发电邮,指“another volunteer who would be withdrawing funds.(另一名志愿者会提取资金)Please remove the previous one and work with our new volunteer.(请把上一位志愿者移除及与新志愿者合作)”,李宇轩解释当时第一位美国有钱人“啲钱砸住左”,所以需要找另一名美国人去提取资金,当时他亦有把电邮副本发给陈梓华,因为陈梓华负责安排Mark Simon那边。

控方续展示电邮,显示陈梓华电邮回复李宇轩及Kelsey。李宇轩称其实当时陈梓华不应回复自己,应该是陈梓华与Mark Simon直接向GoFundMe提供资料。

根据庭上展示的电邮记录,当时陈梓华在电邮中提到“I think a conference call should be made regarding the funds ASAP.(我想应该尽快就资金安排一个会议) It has been dragging for too long.(这拖了太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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