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者再考牌,邓炳强斥外力厚颜无耻

发布时间:2024-03-13 08:09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草案内容,建议当局可暂时吊销潜逃者的执业资格,不少议员关注有潜逃者逃到海外继续“印卡片”、“再考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相关行为属诈骗,又指如有外部势力厚颜无耻,基于政治原因给予逃犯专业资格认证,相信该国公信力会受挑战。于前日的会议上,多名议员关注“潜逃者”的定义,是法庭发出手令后6个月,认为不应“绑住自己”,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表示,正积极考虑在指明某人为潜逃者的条件中,删除“发出手令后6个月期间届满”一项。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出席会议。

按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议员昨日指示,法案委员会今日继续举行会议,换言之,今日是连续第6日举行会议。此外,今日召开的立法会大会,亦会“清空”大会议程,“让路”予法案委员会,而原定恢复二读辩论的《2023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及两个议员议案均已撤回。

政治原因发牌 公信力受挑战

对于草案建议加强针对潜逃行为,经民联林健锋表示,“一些成日讲大话当食生菜、大话连篇、孭住咁多案喺身”的罪犯或在逃人士,在其他地方印卡片、考牌执业。他指,明白通知外国有关团体有困难,问及当局有否对策加大条文力度。邓炳强回应指,若逃犯在外地印卡片、利用已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去找工作,将涉及诈骗相关罪行,认为理论上外地相关团体应作反应。他强调,但若有外部势力厚颜无耻,“明知佢係无咗资格,仍要基于政治原因而畀佢”,该国的公信力将会被受挑战。

进出口界议员黄英豪建议,在条文中明文加入限制重新申请特区护照的条款,新民党黎栋国同意上述建议,强调虽然重新申请机会较微,惟需向潜逃人士发出明确讯息,邓炳强指将一并考虑以上意见。

草案列明,为保障处理涉及国安案件的人员、举报人、证人及其相关家人,订明罪行禁止意图妨碍或阻吓,例如“起底”等行为。工联会的吴秋北支持有关条文,但指出现时一些涉及“起底”的网站,关注其伺服器在海外,令执法困难,认为服务供应商亦有一定责任。邓炳强表示,现时《国安法》下可要求将有关资料下架,他承认当局在调查方面有一定困难,但会尽力调查。

民建联周浩鼎表示,如果曾处理国安案件的人员,事后一段时间才被人“起底”,关注条文下有没有机制涵盖,以保障他们。邓炳强指,草案条文未必能涵盖有关情况,认为有优化空间。

草案又提出,行政长官可向特区的任何公务人员发布行政指令,以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公务人员须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提供一切所需协助,当局表示,如果公务员不依循指令,将会有惩处,并依照公务员相关规例予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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