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地社交平台有人发布影片称,一男一女爬上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拍照:“我爬上了朝天门大桥,玩的就是心跳”。影片中,该博主疑似未穿上任何保护设备,在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拱架顶部上攀爬,并坐在拱架上拍照,脚下则是川流不息的车辆。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西连江北区五里店,东接南岸区弹子石,线路全长1741米、主跨长552米,为钢桁架结构拱桥。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已有人报警,他们已经知晓,且正在处理。
▲拍摄者留言:“我爬上了朝天门大桥,玩的就是心跳”
▲网民回应,等着被抓。
▲网民指此举太危险,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
红星新闻报道,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攀爬具有危险性的高楼或高桥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身行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不会构成违法。但是,倘若该博主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合秩序,或者进入属于明令禁止进入的场所,那么相关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门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相关行为导致其他人财产或人身受损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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