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学女教师哺乳期遭调岗做清洁工,法院判赔偿5.8万

发布时间:2024-03-12 13:58

职场对婚育妇女的不友善,连教育界也不幸免。广州有法院近日判定一间小学,在女教师哺乳期时违规调岗,女教师销假后被调做清洁校工,学校最后被判赔偿5.8万元人民币给涉事女教师。

广东小学女教师哺乳期遭调岗做清洁校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宗哺乳期女教师被违规调岗的纠纷案件。

案情指,涉事女教师谢某,在2014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任教师。2020年底,谢某因生育,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1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1年9月7日结束。

谢某产假结束后,向小学提交返岗申请,但校方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安排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故2021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

学校之后向谢某发出通知书,明确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订。

谢某经劳动仲裁诉至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指学校在谢某哺乳期内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该行为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某小学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8,381.35元和拖欠的工资5,1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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