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投资移民”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3月1日起接受申请。投资推广署表示,新计划下,申请人在香港最少要投资3,000万元,就可带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来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延长。在港连续居住七年或以上后,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相关详情已上载至新计划的网页。
不涵盖住宅 许正宇:避免影响市场
新计划下,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当中,获许投资资产包括股票、债务证券、存款证及非住宅房地产等,涉资2,700万元。其中,投资在非住宅房地产的资金上限为1,000万港元。投资者亦需向计划新设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资300万港元,以支持香港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发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早在电台节目表示,因住宅物业与民生关联性很大,“若在安排上加入住宅考虑,对其他市场特别是物业市场会有一定影响,在民生上必须要考虑”。至于将非住宅物业投资放入计划,他指因为投资者可能来港做生意,可同时满足业务和香港需要,从平衡来说是可以考虑。他表示,自去年12月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以来,政府已举办了多场简报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中东及东南亚等地的高资产净值人士了解新计划。
许正宇又指,高才通计划涉及个人收入及教育水平要求,今次计划则针对资本投资带来投资额,“相信系百货应百客,唔同路畀唔同人。”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资格准则
(a) 年龄
申请人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b) 计划的适用范围
申请人须属于本计划涵盖的以下其中一种类别:
1.外国国民;
2.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3.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4.台湾华籍居民;
(c) 净资产
申请人须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申请人须向投资推广署署长证明并使其信纳在按本计划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d) 获许投资资产下的投资
申请人须于本计划推出日期当日(即2024年3月1日)或之后对获许投资资产已承诺的投资。在下列情况下,申请人会被视作已符合投资规定:
由本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第180日起(以较迟者为准)至申请人提出“净资产审查”当日的整段期间内;或由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申请人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第180日起(以较迟者为准)至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给予“原则上批准”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间内;或在申请人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给予“原则上批准”当日起至其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间内,申请人已经把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投资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e) 没有不良记录
申请人须证明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
(f) 其他
申请人能够向入境事务处处长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无须依赖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或在香港受僱或自僱、担任职位或从事业务或申领公共援助(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带来的任何收入。此外,受养人进入香港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
投资推广署会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入境处就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相关详情已上载至新计划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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