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全吐每天仅300元零用,内裤破也不帮买!警察人夫不忍了

发布时间:2024-01-20 10:35

北市一名警察阿华(化名),2005年1月与女子小萱(化名)结婚,并育有名2小孩,小萱婚后当家管并无工作,生活开销全由阿华负担,每月收入7万多元(新台币,下同),还有考绩及年终奖金等,都被小萱所控管,只要钱一入帐就被小萱提领殆尽,小萱还将部分款项,用在清偿她婚前的房贷或私存,再以入不敷出为由,苛刻对待阿华,每天仅给2、300元零用。

阿华指控,因为这么少的零用金,让他无法参与同事间的正常社交活动,只能委屈度日,精神及经济上饱受折磨,2人更常为了金钱而起争执。而小萱主内在家,却不理家务,导致居家环境凌乱不堪,还不让他跟2个小孩亲近,将他孤立无法融入家庭生活,他下班返家时,完全感受不到家庭温暖。

阿华还说,第二个小孩出生后不久,双方就开始分房到现在,已无正常的夫妻生活,小萱还三不五时质疑他有外遇,因而恶言相对,让他痛苦不堪,夫妻应互爱互信的基础已动摇,他为求家庭生活圆满,多次与小萱沟通寻求解之道,但小萱并无修补夫妻感情裂痕的意愿,夫妻分居迄今年馀已形同陌路,因而向法院声请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向法官表示,2人结婚已经17年,她婚后在家相夫教子,尽为人妻、为人母之责,阿华因为聚会频繁、奢侈浪费,导致负债200多万元,阿华遵从父母的指示,将薪资帐户的提款卡、信用卡交给我保管,此财务管理模式已维持10年之久。

家庭生活开销每月逾10万元,阿华薪资收入不足以因应,我必须须谨慎核对每笔开支,还用我婚前的存款补贴,或是长辈接济及向我的兄长借钱,才能勉强维持家计,阿华的薪资收入并没有可让我挥霍浪费或用个人私用。

我每日给阿华2、300元为购买烟、酒及槟榔的零用金,2006年8月起调整为每月2万元,阿华其余生活花费仍可自其薪资支付,不影响其正常社交活动。双方在次子出生后协商分房,但仍有夫妻性生活,未影响婚姻生活之圆满。至于家中环境我尽量维持干净,且家事本应由夫妻共同分担,家中凌乱并非我一人之责。

因为我在2019年反对阿华购买新车,他才会始以先前同意我管理财务之模式为由,提起本件诉讼,并于诉讼中激怒我,导致我口出恶言后,阿华就独自离家。

阿华母亲则向法官表示,双方的相处,在我的感觉上是“小萱与孙子一国”,阿华自己1个人,小萱不让孙子与阿华亲近,把阿华往外推,阿华回家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家不像家,阿华内裤破了,小萱也不会帮他买,我看不过去才帮阿华买。

法官检视2人对话,2022年9月13日,小轩对阿华口出恶言,呛声:“…,你竟然说谎,你是人渣……,你为那一点钱,你出卖良心。你他妈的,我付出我的青春,你这样对我,你会得到报应的,XXX,你会得到报应的,他妈的……。”法官认,双方在诉讼后,关系更形疏离,彼此无法沟通,阿华更是离家,夫妻不能共同生活已逾年余,婚姻确有重大破绽。

高等法院家事法庭日前依法判决,阿华所提离婚之诉判准。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