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环保署︰尽量不要为居民“包底”,否则法例如虚设

发布时间:2024-01-16 12:31

垃圾征费将于4月1日在香港实施,政府日前称法例没有禁止物管公司进行“包底”,环保署署理助理署长胡劲欣今日(16日)接受电台访问,称虽然此举合法,但鼓励物管公司尽量不要为居民“包底”,认为每个物业有自己独特的情况,譬如一些旧区,长者或需要更多一点时间去适应,故政策推行初期会有半年适应期,署方未来会透过宣传教育,从而鼓励市民改变习惯。如果只靠清洁承办商“包底”,将违反政策原意,直言“整个法例就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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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于4月1日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

▲香港将于4月1日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垃圾收费)。资料图片

市民须购买指定尺寸胶袋及标签,包妥垃圾方可弃置。

▲市民须购买指定尺寸胶袋及标签,包妥垃圾方可弃置。环境保护署网站图片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鼓励物管公司尽量不要为居民“包底”,认为每个物业有自己独特的情况。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鼓励物管公司尽量不要为居民“包底”,认为每个物业有自己独特的情况。资料图片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右)表示,不鼓励物管公司为市民“包底”,实行初期会有半年适应期,会透过宣传教育,鼓励市民改变习惯。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右)表示,不鼓励物管公司为市民“包底”,实行初期会有半年适应期,会透过宣传教育,鼓励市民改变习惯。资料图片

胡又指香港就处理垃圾分类较日本、台湾落后。

▲胡又指香港就处理垃圾分类较日本、台湾落后。资料图片

胡劲欣︰开头都好担心 到时市民会有好大反弹

胡劲欣指政府推行垃圾征费目的,是希望市民为自己制造的垃圾负责,指需要“每一个市民行多一步,大家帮忙一起做先可以做到。”她举例指,一家四口需要用起码20公升的垃圾袋,但如果分类取出回收物品,只需要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

她又指香港就处理垃圾分类较日本、台湾等地落后,直言“开头都好担心,到时市民会有好大反弹。”为了鼓励回收,市民日后可以在“绿在区区”利用回收物储的积分换取指定垃圾袋,毋须付款购买。 

胡劲欣续说,外界对非牟利活动可否派发指定垃圾袋有误解,她重申,非牟利活动可以派发指定垃圾袋,不需要事前申请,但牟利活动一律禁止派发指定垃圾袋,除非得到署方同意,例如到超市消费满一定金额送指定垃圾袋属被禁范围。 她又提到,日后市民购物后,如需购买胶袋,可以选择购买普通胶袋,若购买指定垃圾袋就可以“一袋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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