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内地民工一条龙赴港非法工作的中介,不但向众人收取高昂中介费,以及向他们搾取辛劳所得,据悉更在香港自设人力资源公司,承包不同食肆招聘员工的业务,方便分派“黑工”往不同食店,并向食店收取费用,务求“赚到尽”。《星岛》记者经深入追查,获悉该中介安顿“黑工”的3个宿舍地点,当中1个更曾发生“黑工”斩人案件,事后中介已紧急安排“黑工”搬迁,另外2个地点估计仍有10多名“黑工”栖身,记者直击其中一个单位内部环境,屋内张贴了以简体字书写、提醒住客深夜勿开洗衣机滋扰邻居的字条,更有疑是中介的操普通话男子到场执拾,相信该处是仍然有“黑工”居住的窝点。
违法为内地民工在香港安排工作及提供住宿的“易X仁家政服务部”,报称位于深圳福田区新洲南村一单位,经营者是杨X志,公司于今年5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8万元人民币。记者日前抵达该单位外围视察,发现重门深锁,门口没有门牌,等待多时亦不见有人出入。
该中介声称在香港有广泛人脉,可安排大量工作,记者经追查发现,该中介曾向有意赴港工作者透露,在香港自设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承包不同食店和商户招聘人员的业务,故此有大量工作岗位提供,并发送该间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照片,以兹证明。
知情者称,由于香港饮食业及清洁等行业长期招聘困难,便以“一口价”工资委託招聘方面较有能力的人力资源公司代为聘请长期或俗称“炒散”的日薪制员工,这些公司往往压低薪金聘请员工,从中抽佣牟利,少数公司更与内地中介合作,将“黑工”派送有关食店或商户工作,上述深圳中介为赚取更多利润,遂在香港自设人力资源公司,不假他人提供一条龙派送内地非法劳工到指定地点工作。
另外,记者经明查暗访得悉该中介位于香港的3间“黑工”宿舍,包括位于观塘嘉乐街一幢旧式大厦的单位,该单位于上月5日晚上曾发生血案,两名同住的内地男子疑因冷气温度问题发生争执,其中一人走入厨房取刀,从后斩伤对方后逃离,警方接报到场兜截,在毗邻的瑞宁街拘捕疑凶,伤者被送院治理后幸无大碍。
消息称,被捕的36岁姓周内地男子及被斩伤的56岁姓曹男子,均是经上述深圳中介赴港的“黑工”。记者日前登门视察现场,刚好门户没有关上,但从大厅环境所见似是普通的两户一厅住宅,不像是放满床位的宿舍。经了解,深圳中介其中一名姓王老板为该单位的二房东,向8名居于4张上下格床位的“黑工”收取每人每月2000元租金,扣除他租下单位的租金后仍有不少利润,但因斩人事件引来警方调查,于是向大房东退租,安排“黑工”转往其他已租下的单位居住。
记者继续调查,日前获悉该中介另外两个“黑工”宿舍,均是位于观塘通明街一幢残旧大厦,记者在其中一个单位外等候逾句钟后,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开锁匙准备入内,怀疑是负责安排“黑工”工作和住宿的中介,遂上前搭讪,谎称找附近诊所求医,但找不到,对方打量记者一会后,以普通话表示也不知道诊所在何处,记者借机寒暄一会,对方表示前来单位执拾。
门外所见,单位有3房1厅,大厅有闭路电视,并张贴了2张字条,其中一张以简体字写上“晚上11点钟以后不要洗衣服,洗衣机太响”,感觉似是宿舍多于住家。
▲深圳中介称可安排内地人赴港当洗碗工人。
▲疑是中介的操普通话男子进入观塘怀疑“黑工”宿舍执拾,其上方装有闭路电视。
▲不少内地“黑工”每天工作10多小时,劳累不堪,工资却被中介剋扣。
消息指,该两个寓所共有10多名内地非法劳工居住,众人通常清晨出门工作,深夜至凌晨才返回,被中介提醒不要与邻居打招呼及聊天,对陌生人亦十分警愓,以防被人察觉是“黑工窦”。
通过深圳中介安排赴港工作的“黑工”,背后各有辛酸故事,当中约50岁内地男子A先生,今年夏天从“抖音”看到中介发放的广告,声称可安排赴港从事高薪洗碗工作,而且不问学历,只要肯吃苦就能赚18000至25000元月薪,他基于内地工作收入低微,于是联络该间深圳中介,倾尽家财支付中介费27000元(人民币,下同),不久以旅游签注赴港,被安排往酒店当洗碗工人。
据A先生的亲友透露,A每日清晨离开床位寓所上班,晚上11时后才折返,甚少与同是“黑工”的宿友谈话,约半个月后稍有空閒时与人聊天,才知道内地人持旅游签注在香港工作属非法,而且逾期逗留也会被判刑,但为赚回中介费兼“衣锦还乡”,无奈继续工作,及至约1个月后在工作地点被执法人员拘捕,其后被判监多月,目前仍身处监狱。
他又指,A基于中介并非善男信女,加上赴港前已将显示户籍地均的身份证拍照给中介,一旦向执法部门举报中介,或会被对方派员前往其家乡,对其家人作出报复行动,故此不敢吭声,令中介逍遥法外。
另一名“黑工”B女士早前亦通过该间深圳中介赴港,她虽知道自己是非法劳工,但却被中介人员欺骗,获告知香港是中国领土,“黑工”是同胞,执法人员很少会作出拘捕,逾期逗留也属同样情况,因此决意赴港工作,未料每天晚上均收到中介的讯息,指派她去不同食店洗碗,但因人生路不熟,多次找不到上班地点,结果没有收入兼要自费吃饭,于是根据合同规定7天赴港签注期限内提出返回内地,结果获退回15000元人民币中介费,但余下12000元不获退款。
B女士返回内地后透露,她缴付的27000元是借贷得来,目前不但赴港“淘金”不果,更没能力还债,“都是骗人的,我怎么会这么蠢?”同样基于担心遭人报复,她也不敢向内地和香港执法部门举报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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