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警性侵辖区按摩女,给百万元和解金下场惨了

发布时间:2023-12-15 10:57

马姓警员去年到一家芳疗馆消费,被控指侵越南籍女按摩师,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但考量马姓员警支付100万元和解(新台币,下同),另宣告缓刑5年,并缴付公库40万元确定,但惩戒法院认定他严重损伤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誉,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

判决指出,马是服务的警分局辖内一家会馆之常客,他在预约去年1月2日泰式按摩服务,到场至包厢内趴在床上接受按摩服务,却将按摩师压在床上,无视她挣扎、推拒及出言拒绝,违反她意愿加以性侵。

被害人趁马男休息之际,离开包厢并至1楼向柜台人员求救报警处理,员警到场逮捕马男,检方以强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将马男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应履行100万和解金,另向公库支付40万元,且应向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之义务劳务,及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次,今年5月16日因未上诉已确定。

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审酌马男担任警务执法人员,未知自爱自律,违法行为非唯重创被害人身心,严重损伤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誉,亦足使公众对其是否适任警职,产生怀疑,然其行为后已知悔悟,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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