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提振消费“27条”,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发布时间:2023-11-25 10:32

临近年尾,各地最后努力促消费。广东省政府发布《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从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定住房消费等8个方面,提出27条具体措施。

广东省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小汽车购买指标申请资格,2023年广州增加5万个计划外节能燃油车增量指标配额。

活跃车市是促进消费的重点。

▲活跃车市是促进消费的重点。

各地推出多项措施,重振疫后消费市场。

▲各地推出多项措施,重振疫后消费市场。

此外,为活跃二手车市场,落实全面取消珠三角区域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广州、深圳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不占用号牌指标。

开通线上续办二手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优化二手车异地转让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

2027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着力优化反向开票流程。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流通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二手车流通企业上规纳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给予奖励。

另外,广东鼓励各地市开展“家电焕新”活动,购买9大类家用电器或电子产品给予补贴。在7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家电焕新”活动各地市(不含深圳市),将给予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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